1、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2、户口簿及复印件
3、未满16周岁申请人须提交监护人同意办理护照的意见(申请表反面所有监护人签名同意)
4、未满16周岁申请人须由监护人陪同,提交监护人监护证明(出生证、结婚证、领养证或出生公证书等)
5、未满16周岁申请人还须提供监护人(父母双方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6、已持有普通护照的,交验普通护照;有效普通护照遗失、损毁的,须提交证件作废声明(可到受理窗口填写);护照被盗的,还须提交报案证明。
7、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8、军人需提交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9、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