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办理对外贸易进行外汇资金收付时,应开立外汇结算账户。在商务部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权登记备案后,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从事货物进出口时的外汇资金收付按机构办理;进行工商登记或者办理其他执业手续后,个人可凭有关单证委托具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代理进出口项下及旅游购物、边境小额贸易等项下的外汇资金收付、划转及结汇。只要符合有关规定,个人真实贸易项下的外汇不论结汇还是购汇,都没有总额限制,按实际需要办理。
[2]个人外汇账户类别
账户按主体类别分为:境内个人外汇账户和境外个人外汇账户
账户按性质区分为:外汇结算账户、资本项目账户及外汇储蓄账户
发言人称,银行按照个人开户时提供的身份证件等证明材料确定账户主体类别;个人进行工商登记或者办理其他执业手续后可开立外汇结算账户;办理资本项下交易,经外汇局核准后个人可开立资本项目账户;个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可直接在银行开立外汇储蓄账户。外汇局今后对个人非经营性外汇收付的管理上不再区分外币现钞和现汇账户,统一对现汇和现钞在存取、汇出入等方面的监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