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所有的出口单证都可以做成中性,如装箱单、提单、保险单、检验检疫和产地证书等,通常都隐去出口商的行名资料。以提单为例,由于实务中发货人和托运人时有不同,在托运人与发货人不是同一人,即出口商是发货人而不是托运人时,签发的提单便是中性提单,又称第三者提单。
正如出口中性包装中进口商可以在货到目的地后刷上自己的品牌再行出售一样,进口捐商也可以将单证背书转让来出售货物。
中性单证运用对间接出口方式拓销的促进作用索取中性单证是国际贸易实务中进口捐商一种常见的习惯做法。对以间接出口方式初始出口的中小企业而言,由于进口捐商能够利用其经营信息灵通、业务关系广泛和销售渠道多样的营销优势进行积极拓销,因此为适应进口捐商的要求,提交合格的中性单证对于主动打入国际市场具有很高的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