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201c337条款u201d规定:美国 国际贸易委员会如发现货物所有者、进口商或 承销商及其代理人(1)将货物进口 到美国或在美国销售时使用不公平竞争方法和不公平行为,威胁或效果是摧毁或严重损害美国国内产业,或阻碍该产业的建立,或限制或 垄断了美国的 贸易和商业;或者(2)将货物进口到美国、或为进口到美国而销售,或进口到美国后销售,而该种货物侵犯了美国已经登记的有效且可执行的 专利权、 商标权、 版权或半导体芯片模板权,并且与这4项权利有关的 产品有已经存在或在建立过程中的国内产业,则这些不公平竞争方法将被视为非法,美国应予以处理。
n以上规定根据不公平行为的性质设立了两套标准:(1)如果不公平贸易行为侵犯了美国法律保护的版权、专利权、商标权、半导体芯片模板权,则申诉方只需证明美国存在相关的产业或正在建立该产业,有关不公平贸易行为即构成非法,而不是以其对美国产业造成损害为要件。在判定美国是否存在该产业时,u201c337条款u201d规定的标准是:在厂房和设备方面的大量投资;劳动力或 资本的大量投入;或,在产业开发方面的大量投资,包括工程、研发或许可。
n(2)如果不公平贸易行为未侵犯上述4项权利,则申诉方必须证明:①美国存在相关产业或该产业正在建立过程中;②此种不公平贸易行为的影响或趋势是摧毁或 实质性损害该国内产业或阻碍了产业建立,或是限制或垄断了美国的贸易和商业。
n从u201c337条款u201d实践来看,绝大多数案件都涉及知识产权而非一般的不公平贸易行为。
u201c337条款u201d的主要内容是:u201c如果任何进口行为存在不公平竞争方法或者不公平做法(主要指侵犯 美国版权、 专利权、商标权和实用新型设计方案等 知识产权),可能对美国产业造成抑制,ITC可以应美国国内 企业的申请进行调查。u201d
n《美国关税法》337条款的立法目的在于防止美国产业因进口产品的不公平的竞争而遭受损害,特别是在知识产权方面。
(1)法定保护对象:版权、专利权、 注册商标、掩膜作品。
n(2)这些不公平竞争方法或者不公平做法的主体既包括所有人、进口商或者承销人,也包括上述主体的代理人。
n(3)存在相关的美国产业。
n(4)存在不公平竞争方法或者不公平做法。
n(5)对美国的相关产业或贸易造成了破坏或破坏的威胁。
u201c337条款u201d将美国进口中的不正当贸易分为两类:一般不正当贸易和有关知识产权的不正当贸易。
n(1)一般不正当贸易做法指所有人、进口商或承销商将产品进口到美国,或进口后 销售过程中的不正当 竞争方法和不正当行为。但其构成非法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美国存在相关行业或该行业正在建立过程中;二是其损害达到了一定程度。
n(2)有关知识产权的不正当 贸易,指所有人、进口商或承销商向美国进口,为进口而买卖或进口后在美国销售属于侵犯了美国法律保护的版权、专利权、商标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的产品的行为。只要美国存在与该产业相关的行业或正在建立该 行业,有关知识产权的不正当贸易做法即构成 非法,而不以对美国产业造成损害为 要件。
n美国337调查是指美国针对 进口贸易中不公平的竞争行为,主要是知识产权侵权采取的一种措施。美国u201c337条款u201d调查可以由厂商向ITC提起,也可以由ITC自行发动。遭遇337调查的企业一旦被裁决侵犯了申请人在美国有效的知识产权,被诉企业将面临 驱逐令和制止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