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扶持和积汲发展集体贸易,是党的一项基本政策。也是解决我国贸易网点不足和进一步繁荣市场的需要。为此:
一是必须尊重和保障集体贸易的所有权和自主权。它的人员、资金和财产都属于集体所有,归集体全权支配,任何人也不得任意侵犯,不能随意把集体贸易合并为国有贸易。
二是要坚决贯彻按劳分配为主的原则,应根据集体贸易经营效益决定工资和福利的高低,坚持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
三是在货源供应上要一视同仁。要改变有些单位对集体贸易进货渠道实行限制和硬性搭配的做法,开辟多种进货渠道,允许集体贸易外出组织货源,允许向生产部门直接进货和集市贸易自由采购、实行灵活多样的经营形式。四是要在税收、信贷上给予适当的照顾,以利于集体贸易的巩固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