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商品与进口商品的交换比率。又称进出口商品比价,通常用指数表示,即进出口商品比价指数。计算公式是:贸易条件指数=出口价格指数/进口价格指数×100。例如,以上年为基期,进出口商品价格指数均为100,一年来进出口商品价格都提高了,但提高幅度不同,出口商品价格提高10%,进口商品价格提高5%,则贸易条件指数提高。
rn 贸易条件指数较基期高,意味着出口商品价格相对于进口商品价格提高了,也即该国能以较少的出口商品换取较多的进口商品,这对该国说来是有利的,是外贸条件的改善。相反,如果进口商品价格指数提高快于出口商品,甚至出口商品价格指数不变或下降,则贸易条件指数较基期低,意味着一国要出口更多商品才能换回与原来相同的进口商品,显然这对该国是不利的,是贸易条件的恶化。通常用这种变化来作为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不等价交换的一种指标。
rn 贸易条件是指一国的出口商品价格指数与进口商品价格指数的比率。以某一时期为基期,贸易条件为100,如果比较期的贸易条件大于100,表明该国能以较少的出口商品换取原来相同数量的进口商品,贸易条件得到改善,对该国是有利的;如果小于100,表明一国要出口更多的商品才能换回与原来相同数量的进口商品,贸易条件恶化,对该国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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