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岳阳市农村经营管理局
n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市直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岳发[2001]9号)精神,设置岳阳市农村经营管理局(简称市经管局)。市经管局为承担行政职能的副处级事业单位,归口市农办管理;根据授权,负责全市农村经营管理工作。
n机构职能:研究提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意见,指导全市农村土地承包、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合同管理等工作;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与发展;参与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意见,调查研究农业产业化经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指导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设、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和审计。
n2、岳阳市农村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
n根据岳编发[2005]2号文件,岳阳市农村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升格为副处级行政机构,加挂岳阳市生态能源局牌子,挂靠市农办管理。
n机构职能:研究拟订全市农村能源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有关农村能源建设技术标准;指导农村能源开发利用和农村节能工作;指导、协调全市生态农业建设。
n3、岳阳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n机构职能:负责宣传贯彻减轻农民负担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审核涉及农民负担的政策文件和涉及农民负担的项目;监测农民负担情况,监督减轻农民负担的工作;受理来信来访;查处涉及农民负担的重大事件。
n4、岳阳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n机构职能:研究拟订全市扶贫开发工作发展规划;指导省(市)确定的贫困县(乡)的扶贫工作;协助市政府管理对口扶贫工作;协调部门对口扶贫工作;负责扶贫项目的审查报批及扶贫资金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