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消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承接上级下放的职责。
(三)将原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的职责、原市经济贸易局有关内贸管理的职责(不含典当、融资租赁行业监管、畜禽屠宰监管)、原市粮食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商务局。
(四)将原市科学技术局(市知识产权局)承担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职责划入市商务局。
(五)加强的职责
1.加强内贸工作,推动内外贸融合发展,做好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监测;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大力发展现代流通,推进统一的市场监管,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2.加强对外经济合作工作,统筹外资、外贸、外经发展,深化多双边和区域次区域经贸合作,推动对内对外开放相互促进、引进来和走出去更好结合,维护公平的对外经济贸易秩序,为区域经济发展和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良好服务。
3.加强电子商务工作,创新适应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管理体制,建立电子商务政策扶持和监督管理服务体系,完善跨部门电子商务工作协作机制,拓展电子商务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