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对外经济贸易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本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的政策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研究制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制定吸引海外投资的发展战略、以质取胜战略、市场多元化战略和科技兴贸战略并组织实施;按照WTO规则要求,提出全市对外经贸体制运行的总体思路。
(三)管理和协调全市进出口业务,制定全市进出口年度调控目标并组织实施;研究和推广各种新的国际贸易方式,协调指导外国对我市外经贸企业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的起诉与应诉;负责进出口商品配额的申报及使用管理;申报中央外贸发展基金使用项目、审核出口商品贴息;申报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经营权,指导外贸运输和货运代理工作。
(四)研究制定全市对外技术贸易的规划和鼓励技术产品、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措施;管理技术引进、设备进出口和国际招标,管理国家限制、禁止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再出口业务,申报全市机电产品进出口工作。
(五)管理和协调全市利用外资工作,综合协调全市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事宜;负责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其变更合同章程的审批、审核工作,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合同、章程的情况;协调解决外商投资环境中的有关问题。
(六)管理和协调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申报全市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项目及带动设备材料出口、外派劳务出国任务;负责审核报批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经营资格和本市企业为外派劳务人员提供服务、招选广告、培训资格。
(七)审核报批本市各类企业进出口经营权,申报、核准并综合管理外国企业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企业在本市设立的常驻代表机构;审核本市在境外设立的投资企业(机构);宏观指导和管理境内对外经济技术贸易展览会、洽谈会、交易会等贸易促进活动,宏观管理出国办展工作;核准报批来本市举办的对外经济技术类展览;组织举办国际经贸论坛及有关研讨(交流)会,负责全市对外经贸信息资料的编制和对外发布工作。
(八)管理和协调加工贸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和省、青岛市有关加工贸易的政策和管理办法;负责加工贸易和权限内境外投资项目的审报和管理;负责境外带料加工项目使用外贸发展基金及境外加工项目外汇人民币贴息的审核。
(九)负责建立和发展本市与国外地方政府间的双边及多边经贸关系,开展与国际友好城市的经贸合作,促进与有关国际经济组织的经贸外事交往;管理本市与未建交国家的经贸活动;审核转报全市经贸科技人员因公出国(境)任务,申报邀请外国经贸人员来华;负责全市对外经贸活动的联络及重要团组、重点客户的接待。
(十)指导协调莱西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和对外经贸领域的中介服务机构、外经贸行业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相关工作。
(十一)指导和协调本市各类园区外经贸工作;综合研究全市园区外经贸发展趋势和政策措施。
(十二)制定全市外经贸行业专业人才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三)负责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莱西支会的日常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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