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负责协调机关工作,保证机关有效运行。负责机关文秘、档案、机要、建议提案办理、保密工作;负责本发重大事项和决定的督办工作;综合分析近期国民经济运行和产业发展重大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参与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研究和制订中长期规划工作;起草重要工作计划、总结、文件、报告和领导讲话材料;协助做好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及省经贸委提供政务信息。负责推进全市新型工业化的日常工作;负责房产、基建及维修管理、办公设施管理、保卫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协助做好机关干部养老保险的有关工作;负责重大会议、日常接待工作;承办委领导交办的事项。
(二)经济运行科
研究提出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实施意见,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年度生产目标任务的完成;综合协调工业经济运行中涉及财税、金融等方面的问题以及财税、金融政策的实施对企业经营效果的影响,对经委企业资金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做好经委企业流动资金的组织协调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工业经济运行和主要工业产品信息化管理工作,负责编制信息管理目录;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工业救灾、抗灾工作。
(三)投资与规划科
负责指导行业管理办公室拟定行业规划,研究提出重点行业生产力布局、重点产品结构的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工业企业、金融机构及社会资金的投资方向;负责编制全市技术改造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负责向省经贸委申报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审批利用外资改造现有企业限额以下项目的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组织实施。参与制订技术改造的产业政策,组织协调重大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咨询评估等工作;负责管理省、市技术改造基金项目,协同有关部门审核拟上市企业的资金投向;指导工商企业利用外资并进行监督(包括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产业政策科
负责拟定行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重点行业生产力布局、重点产品结构的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落实国家、省行业准入有关政策;负责淘汰落后产能有关工作;负责培育、发展和完善工业产品市场体系,促进产业配套协作;与有关部门商议提出关系国计民生和大宗、重点工业品、原材料的进出口计划,协调进出口政策;指导企业开展自营进出口工作;指导工业企业利用外资开展国际化经营和海外投资;制定工业领域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并实行监督,承担反倾销反补贴工作,负责制订有关防止不平等贸易的措施。
(五)企业改革科
负责对全市国有经委企业改革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规范企业行为规则。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措施;指导和协调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推动企业结构调整;指导企业管理;研究提出发展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提出企业股份制改造的有关意见。参与推荐企业上市及上市企业资产重组的有关工作;负责企业规模类型的认证工作;负责国有工业企业向外商转让资产、股权、经营权以及相关工作;负责企业兼并、破产、承包、租赁等工作;提出企业的扶持政策;指导企业改革与发展工作。
(六)技术进步与装备科
负责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工作,指导和推动技术创新机制的建设及产学研联合。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全市企业技术创新、技术进步的有关政策措施;组织申报重大装备国产化创新研制项目计划、企业重点技术创新项目计划、重点新产品试产计划、技术开发基金项目计划;协调开发项目的贷款;负责新产品的组织鉴定、验收、发证工作;负责新技术推广工作;促进企业开展群众性技术活动。
(七)电力与资源科
研究提出全市电力工业(含水电)体制改革地方配套政策,实施行业管理和监督;研究提出全市电力工业改革的方针、政策和体制改革方案;负责编制、审定年度发电、用电计划、监测分析电力运行情况,平衡电力资源,培育和监管电力市场,规范电力市场秩序,协调处理电力经济运行和电网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有关电、热价格政策方面的意见,参与电价整顿、调整、改革及管理工作;依法管理供电营业区划分工作;指导农村电气化和小电网建设规划工作。组织制订全市企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考核全市重点企业能源消耗指标,负责全市工业节能新技术推广;负责成品油市场和煤炭市场的管理;负责水资源的管理,节水技术的推广与应用。参与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发展工作;负责废旧汽车回收监督管理工作。
(八)交通科(加挂市交通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掌握全市铁路、公路、水运、联运、航空运输和电信邮政情况,参与制订全市交通运输的发展规划,综合协调经济运行中与交通、邮电通信有关的重大问题;做好重点企业、重点工作、重点物资和外贸货运的运输调度和协调工作、重点工作、重点物资和外贸货运的运输调度和协调工作;组织推动现代物流管理、联合运输、集装箱运输和厂矿铁路专用线共用及专用线养护的监督管理;负责铁路道口交通安全协调管理;掌握重点交通建设项目情况。市交通战备领导小组办公室既是市国防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也是市人民政府负责交通动员工作的职能部门。
(九)中小企业办
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对中小工业企业的扶持政策,对全市中小工业企业实行宏现指导,研究提出加快发展全市中小工业企业的扶持政策和具体措施;组织中小工业企业对外合作;促进和健全中小工业企业服务体系;负责指导中小工业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工作;负责对全市非公有工业经济政策性引导、行业统筹规划、宏观指导、重点扶持、培育、协调服务等宏观管理工作,增加市本级财税源建设份额;负责困难企业最低年薪报酬和驻潭中央省属企业特别贡献奖等激励机机考核和实施。
(十)市政府扭亏增盈办公室
负责市政府扭亏增盈,组织培育财源建设工作;负责制订全市扭亏增盈年度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协助市政府对盈亏大户进行考核;组织对国有企业资产经营责任制考核和实施。
(十一)政策法规科
负责宣传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及国家法律法规,对经济法规、产业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行业管理办公室拟定相应的行业管理规章;承办有关的经济法规草案的修改、审查工作;组织、管理企业内部的法律顾问工作;负责法律工作者的培训工作;负责处理侵犯企业权益的举报、经济纠纷仲裁工作;承办本委的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组织执法人员的培训、发证、换证等工作;研究提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地方配套政策;负责典当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广告业的发展;负责610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稳和普法工作。
(十二)干部人事科
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干部人事政策,组织制订和实施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直管和协管的班子及干部的考核、考察、任免、奖惩、调配等工作以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及相关干部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负责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工程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和申报高级工程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有关工作;指导经委系统企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出国(出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负责年度干部统计、工资统计工作及干部离退休、福利待遇呈报等工作。
(十三)组织宣传科
负责指导经委系统党的建设工作。研究企业党建工作的新思路,制订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开展党建工作调查,推广党建工作的先进经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党员发展工作;负责经委系统推先评优工作,开展各种形式的党建活动;协助抓好经委系统企业班子建设;搞好干部监督工作;负责经委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统战侨务工作;负责本委的中心学习小组工作和委机关及经委系统的干部理论学习教育工作;负责党员统计工作;负责组工信息调研工作;负责青年的有关工作。
(十四)老干科
负责贯彻党的国家对老干部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条例;负责把老干部组织起来,开展一些有益的活动;负责党史、老龄、关心下一代等工作;负责老干部日常管理工作和各项书刑杂志征订、发放工作;负责老干部医疗保健的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好机关老干部支部工作。
(十五)食品工业科(保留市人民政府食品工业办公室牌子)
市食品工业办公室负责研究制定食品方面的政策措施,实施行业管理,贯彻执行食品质量制度和《食品卫生法》,负责收集整理国内外食品行业经济信息,为企业的外引内联以及资源、技术、人才和新产品的开发服务。
(十六)纪检(监察)室
负责经委系统纪检监察工作。
(十七)工会
负责经委系统工会、计划生育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