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负责文电、文秘、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公文管理、信访、保密、应急、行政管理、安全保卫等工作;承担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决定事项的督办等工作;建立完善商务信息公共服务体系,承担机关电子政务及网站管理工作,指导商务系统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工作。负责对本局贯彻执行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和培训;负责制定本局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及行政执法责任制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及上报备案工作;负责本局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和报备工作;协调和承办本局申请的行政复议或涉讼法律事务;负责本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的初审工作。
(二)外贸管理科(机电科)
负责指导、协调、管理全市对外贸易工作;贯彻落实对外贸易政策法规;负责全市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负责货物进出口贸易统计及分析工作;负责全市内资企业加工生产能力证明和海外贸易公司的初审工作;负责全市自由技术进出口合同的备案登记初审工作;负责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等国家、省和本级政府扶持外贸企业发展资金的项目申报、审核和报批工作;负责广交会、华交会、东盟博览会等国内知名展览会摊位的申报工作;指导外贸企业做好出口名牌的培育、申报工作;实施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成套设备出口政策;承担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体系建设和贸易促进工作;执行国家进出口管制政策;承担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参与调查对我市出口商品实施的歧视性贸易政策、法律法规及其做法并进行的磋商谈判;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依法实施贸易救济调查,指导协调对我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指导对外贸易争端的诉讼工作;承担产业损害调查工作,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和海关、商检、外汇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引导外贸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2](三)外国投资管理科(服务外包科、行政许可科)
研究制订本市对外招商引资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市年度招商工作计划,收集、整理、论证、推介招商引资项目信息和资料,宣传如皋投资环境,负责全市招商工作的组织、协调、宏观调控和业务指导;组织和参与重大外资项目谈判;负责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的审批,参与外商投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核、报批;承办全市利用外资项目申报、审批工作;为企业提供项目咨询等服务。拟订和执行本市外商投资的政策措施,参与拟订本市外商投资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市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贸易的管理,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加工贸易的审批和管理;编报外资项目的年度进出口计划,负责外资企业进口设备及购买国产设备退税的审核,负责申领外资企业的出口许可证和出口配额的转报;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的承包经营、延期、变更、清算等事项的审批;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协调处理外商投资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矛盾和纠纷;负责全市外资统计工作;分析、研究全市外商投资情况,定期向市政府报送有关动态;负责与海关、商检部门的联络、协调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日常工作。拟订和执行本市服务外包产业的政策措施,参与拟订本市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市服务外包企业经营状况的统计工作;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扎口负责商务行政许可服务审批工作。
(四)外经合作管理科
拟订和执行全市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管理、协调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负责境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项目的审核、备案、报批和统计工作;管理全市外派劳务培训工作;参与境外投资项目(不含带料加工装配项目)的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核、报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担境外带料加工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境外投资项目(含带料加工装配项目)的合同、章程的审核、报批工作;督促检查援外项目执行情况;承担对外援助和接受国外援助工作;负责出国劳务广告的审核工作;协调外经市场准入,规范外经经营秩序。
(五)商贸服务管理科
拟订现代流通服务业的发展战略,提出优化流通产业结构、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和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电子商务、商贸物流配送、现代会展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组织开拓城乡市场,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指导流通企业改革;负责餐饮业、住宿业、美容美发、国内展览业等商贸服务业的行业管理;负责加油站(点)规划布局、站点审核、报批和规范整顿,负责成品油经营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农副产品收购;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工作;监测分析商务运行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商务统计数据和综合绩效评价报告发布工作。
(六)市场秩序贸易科
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工作;负责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商务举报投诉服务网络建设;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指导生猪屠宰行业管理和屠宰执法工作;贯彻落实生猪屠宰管理法规、规章和有关标准;负责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场的设置审核、申报,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标志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章的管理;负责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场的日常监督管理、屠宰环节病害生猪及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的监督销毁、补贴申报工作;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生猪屠宰监督检查活动;严格履行职责,依法查处私屠滥宰、生猪灌水等违法行为,保障u201c放心肉u201d工程的顺利实施;参与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工作。
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进行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并提出相应的调控建议;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承担重要消费品储备(肉类、食糖、小包装食品等)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承担茧丝绸协调和酒类管理的有关工作;牵头承担商贸流通行业有关综合性工作。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研究提出引导各种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汽车流通行业等进行监督管理。
(七)按有关规定设置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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