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源主要是没有实体存在的虚拟商品,有时候还包括了游戏中的货币等以及qq的各种收钱图标如黄钻、qq会员等。按照我国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而网财之所以没能得到现行法律的保护,是因为在学术界还存在网财是否属于财产范畴的争论。这场争论越来越朝向一致的方向:网财虽说虚拟,但应属财产范畴。然而,网络世界的虚拟性对现有的法律提出严峻的考验,即便法律能够确立了网财的合法性,如果制定的规则过于复杂,以至于难以监管或者执行成本过高,都将使即将成文的法律流于形式,难以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