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世纪以后西方殖民主义者向中国非法输入鸦片的走私贸易和强迫中国承认的鸦片进口贸易。
鸦片是罂粟果实浆汁制品,名称有u201c阿片u201d、u201c阿芙蓉u201d、u201c合浦融u201d等等,都是阿拉伯文Afûn的音译。中国亦称其为u201c烟土u201d。鸦片作为嗜好品大量输入中国,开始于17世纪。当时西班牙人和荷兰人将烟草和鸦片及其拌和吸食方法一并传入福建和台湾。18世纪葡萄牙人又从印度将鸦片运入中国,但输入数量和运销范围有限,每年不过两百箱(每箱约合中国一担)。雍正七年(1729)清廷下令禁烟,但只惩办贩运,并不处罚吸食,而且禁止输入的只是作为嗜好品的烟土,作为药物的不在其内。因此鸦片进口并没有停止,乾隆三十二年(1767)进口额增加到一千箱。
1773年英国东印度公司直接经营鸦片,揭开了真正鸦片贸易的序幕。从印度输入中国的鸦片贸易,不仅构成一个多世纪英中贸易或英中经济关系的基础,而且也成为中国沦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契机。这种贸易以鸦片战争为界限,分为前后两期。
鸦片战争前清政府多次颁布禁烟诏谕,但东印度公司或将鸦片在印度售给英印散商,由港脚船只运入广州销售;或经过设在港口外的趸船中转后再运入中国内地。同时,鸦片商人还向中国缉私官吏行贿。通过这些方法,鸦片的走私贸易在鸦片战争前发展极快。乾隆六十年至嘉庆四年间(1795~1799),鸦片进口量为四千一百二十四箱,到道光十五至十九年间(1835~1839),已猛增至三万五千四百四十五箱。在1816年以后的十九年中,中国人消耗于鸦片毒物上的总值多达一亿八千八百余万元。
鸦片贸易对于西方殖民主义者的利益是很大的。英国对华贸易主要是鸦片贸易。鸦片在英国对华出口总额中的相对地位也在迅速上涨。1820年,占百分之十至二十;20年代中期增加到百分之三十以上;1829年,迅速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在英国东印度公司垄断权取消以后,鸦片输入中国更多。
1839年停泊在广东伶仃洋的英国鸦片趸船
英美商人最初到广州交易,以货易货范围有限,从中国输出的丝绸和茶叶,主要是用运进的现金银采购,后来销售鸦片所获得的大量现金便可用于支付丝绸、茶叶等货价款。进口鸦片数量猛烈增涨后,西方殖民主义者销售鸦片所得现金超过备办回程货物如茶叶、丝绸之类的需要,而中国则从现金入超转化为现金出超。1826年以后,出超多的年份竟达一千余万两,少的年份也有二三百万两。由于白银外流数量激增,银钱比价出现银价不断上涨和钱价不断下跌的趋势。到鸦片战争前夕,银价上涨一半以上。鸦片大量输入,不仅使几百万中国人民感染恶劣的嗜好,在身体和精神上受到严重的毒害,而且也使中国的社会经济和国家财政遭受重大的破坏和损失,尤其是作为小生产者的农民和手工业者在销售产品和购买物料或缴纳赋税上受到银贵钱贱的双重打击。
19世纪30年代后期,中国除少数在鸦片走私贩运中获利者外,包括统治阶级在内的国内各阶级都反对鸦片进口。因此,1839年(道光十九年)2月,清政府派钦差大臣林则徐到达广州,严厉执行禁烟谕旨。林则徐除了驱逐着名外国烟贩出境、勒令在粤外商缴出所贩鸦片并将它们全部销毁外,还规定以后外商到中国贸易必须出具永不夹带鸦片输入内地甘结。但是英商拒不接受这项规定,最后英国政府还以遏制贸易、危害英国臣民为借口发动了侵略中国的鸦片战争。
鸦片战争后1842年强迫中国缔结的《南京条约》和《虎门条约》,使英国殖民主义者取得了打开中国门户所需要的一切条件。英国侵略者在和约谈判中一再企图用威胁利诱方法使中国承认鸦片贸易的合法化。在这种活动失败以后,就听任私商鸦片走私继续进行,并且加以庇护,借此来迫使中国就范。
战后的鸦片贸易,以香港为走私基地,长江以南沿海各个口岸都可作为走私据点;新签订的不平等条约更给走私非法活动以法律保护。因此其规模更大,活动也更猖獗。1855年(咸丰五年),鸦片走私进口量达到六万五千余箱。这表明殖民主义者在用事实迫使中国承认鸦片输入合法化。因此,在1858年英法等国强迫中国签订的《通商善后条约》中,规定鸦片以u201c洋药u201d名义进口,每箱缴税银三十两。从此鸦片一直作为合法进口商品,在中国行销近六十年。鸦片贸易中的主要问题只是税额多寡的争论。
在1869年的修订条约谈判中曾经协议鸦片税额由每箱三十两提高到五十两,但没有实行。1876年(光绪二年)9月签订的中英《烟台条约》虽然表明双方协议对鸦片可以同时征收关税和厘金,但英国政府却迟迟不予批准。直到1885年7月签订的《烟台条约续增条款》才将税款问题解决,规定凡鸦片运抵中国口岸,应立即由海关封存,在提货时每担完纳进口税三十两和厘金八十两,以后行销全国,不再征税。此外,还规定中国政府可派员到香港查禁鸦片的偷漏税款。
在20世纪初的爱国运动中,反对吸食鸦片也是一顶重要内容。中国人民在长期实践中认识到鸦片的毒害。禁止鸦片已经成为国际和国内的一致舆论。1906年清政府颁布分期禁止鸦片的上谕,规定在十年以内逐步减少种植罂粟土地,逐步戒除民间吸食鸦片嗜好,并提出了十年以内完全禁绝鸦片进口的主张。
这一时期,鸦片的经济地位发生了极大的变化,鸦片在进口总额中所占的比重日趋低落。因此英国方面立即响应清政府的禁烟政策。1906年12月同意自1908年起每年减少印度出口烟土十分之一。这项协定暂行三年。但期满时,发现中国鸦片减产已经超过规定,于是1911年(宣统三年)5月8日,中英签订的《禁烟条约》中规定,外国进口限在1917年以前完全停止。到1916年,外国鸦片公开进口的省份已只有江西、江苏和广东三省。1918年,公开的鸦片进口已经停止(医药用途进口除外)。因为禁烟方案只是中英之间的双边协议,其他国家不受约束,所以鸦片的进出口走私还在继续。1909年美国政府在上海召开一次国际会议,由美国主教勃兰特主持。会议认为中国政府禁止全国鸦片的生产运销具有坚诚,因而敦请与会各国政府采纳决议条款,帮助中国政府实现它所要达到的禁烟目标。1912年1月在海牙举行第二次会议,中、美、法、德、英、意、俄、暹罗(今泰国)、日本、荷兰、波斯、葡萄牙等国都派代表出席。会议仍由勃兰特主持,议决签订禁烟公约,规定缔约各国应该检查生鸦片的生产和分配,切实禁止熟鸦片的制造、贩卖和吸食以及它的进口和出口,还要共同防止将鸦片和其他毒物走私运入或运出中国。
参考书目
牟安世:《鸦片战争》,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