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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海域一千年——历史上的海洋中国与对外贸易内容简介

自序

海洋史论集导言:近代初期亚洲的海洋贸易网络

本书收录个人过去一、二十年间有关海洋史研究的一些作品。个人研究的重点原本放在明

、清社会经济史,但因为硕、博士论文都与国际贸易有关,不知不觉走进了海洋史的领域

。海洋无限广大,海洋史涉及的问题也茫然无际。因为我长期不在历史学界就业,与本地

的主流学者往来不够频繁,经常独立摸索,也就难免异想天开,东冲西撞。不过,老天待

我不薄,一路上还是得到国内、外很多朋友的启发;而我也有机会接触到许多珍贵的资料

与资讯;有时候竟然也有机会亲身到海上漂泊。由於海上的珍奇太多,常叫我流连徘徊,

以致於多年来想完成的一本通论东亚海洋史的专书,一直无法杀青。现在借着出版论文集

的机会,把一篇讲稿改写如下,请读者指正。因为是讲稿,因此有时东拉西扯,内容不算

均衡,也不够周延。附注原本只供自己参考,因此有些出处并未注出。不过,我的目的只

是陈述部分个的想法,作为一个引子。稍微深入的研究,还是有劳读者翻阅後面的文章吧



我研究的时代,大致上以十七、八世纪为中心,往前後再推衍一些。往前,可以推到154

0年代,往後则推到1840年代,实际上以1540-1840这三百年间为重点。这段期间相当於明

代後期至清代中叶。选取这段期间的原因如下:(1)就中国来说,1567年以前实施海禁

,法律上片板不许下海;(2)十六世纪中叶以前,琉球(冲绳)经营东南亚贸易,其所

买卖之商品透过朝贡贸易,转销中国,使中国人民可以取得合法的南洋胡椒、苏木等商品

;(3)日本在十六世纪中叶以前未曾与南洋直接贸易,主要透过与中国的「勘合贸易」

取得南洋商品,或者藉由鹿儿岛萨摩地方与琉球之交易取得少量同样的东西。但因1549年

以後,「勘合贸易」永远停止,同时琉球又中止其南洋贸易。这两件事合起来使日本无法

获得南洋产品供应,於是日本船开始南下,发展成为所谓的「朱印船贸易」;(4)葡萄

牙人在1514年首度出现在中国沿海,其後在广东到舟山之间流窜,1548年被朱纨击败,逐

出宁波双屿地区;1554年占领澳门,并在三年之後永久占领该地,将它发展成为一个贸易

中心;(5)西班牙人在1567年占领菲律宾群岛南部的宿雾(Cebu),1571年建立马尼拉

成为其东亚之交易中心。u2026u2026(6)1840年代,中国因为鸦片战争而开放通商口岸;日本

则在1852-53年间,因培理(Commodore Perry)来航而打开门户;1858年英国取消东印度

公司,将印度等东方殖民地移交给王室,也就是由英国政府接手管理。英国工业革命在1

760年代发轫,但其在亚洲取得经济上的优势,也要等到十九世纪中叶才具体化。另一方

面,英国在工业化开始之後,「自由贸易帝国主义」(free-trade imperialism)当道,

主张藉由廉价商品打开市场,不以建立有形殖民地为目标。然而到了十九世纪中叶左右,

因为法国、日耳曼及美国等国家也工业化成功,其产品加入竞争,英国被迫放弃「自由贸

易帝国主义」而走回有形帝国的老路。

在这三百年间,活跃於东亚地区海域的海洋贸易家,主要为西欧、北欧来的商人与华人贸

易家,其次则为其他的亚洲在地商人。这些人和他们所经营的贸易,也就是我个人的研究

兴趣所在。

不过,因为种种不拟细说的因缘,收在本集子里的文章,也有几篇超出我平常研究的年代

。这包括了〈谈熙宁十年注辇与三佛齐入贡中国事──关於地华伽罗(Deva Kulottunga

)〉、〈宋、元史籍中的登流眉与单马令──以出口沉香到中国闻名的一个马来半岛城邦

〉与〈郑和船队下西洋的动机:苏木、胡椒与长颈鹿〉等文。虽然逸出我的主要研究时代

,倒也因为要写这几篇文章而让自己有机会熟悉较早时代的海洋史,接触更多的中、外文

献。此外的其他文章,大抵为有关近代初期东亚海洋史的作品。

* * * * * * * * *

亚洲是世界最大的洲,除了以乌拉山系与欧洲分隔的部分外,都被海洋包络。不过,鄂霍

次克海及北极海通常不被利用来从事海上贸易,其他广大的亚洲海域则都加入了近代初期

的海上贸易。伦敦大学的教授乔都立(K. N. Chaudhuri)在其大作《印度洋的贸易与文

明》(Trade and Civilisation in the Indian Ocean)一书中,称呼这一部分的亚洲海

域为广义的印度洋。在近代初期,欧洲人,特别是荷兰东印度公司(Verenigde Oostind

ische Compagnie, the VOC)及英国东印度公司(East India Company, the EIC),就

把这个区域称作'de Indie'或'the Indies'。所以乔都立也不算错,但是听在东亚人士的

耳中,可能不甚入耳吧。一般人还是认为马来半岛以西到非洲东岸的海域,才是真正的印

度洋。

海洋四通八达,不易分界。对海洋史感兴趣的人,更不想画地自限。以下的叙事会提到涉

及海洋贸易的全部亚洲临海地区,不过重点会摆在东亚,也就是东北亚与东南亚。然而,

在近代初期的亚洲海洋贸易史上,印度其实扮演过相当重要的角色,它一方面提供棉花、

棉布、蓝靛及鸦片等重要商品在亚洲范围内行销,另一方面也吸收了大量的亚洲金、银,

因此有关印度的问题不免也经常会被提到。印度以西的西部印度洋地区,包括红海与非洲

东部在内的海洋贸易也很发达,但是在近代初期对东亚贸易的影响较小,原则上也就暂且

略过了。

「海洋贸易网络」包含着丰富的内容。以下主要只讲三个问题,分别是:(一)港口与航

道;(二)商品与人员的流动;(三)贸易导致的文化交流。

十五世纪末年欧洲人开始由海路前来亚洲,十六世纪以後转趋积极。直到十九世纪中叶蒸

气轮船发达以前,帆船为主要的运输工具。这三百年间的亚洲贸易,因为有欧洲人的介入

,因此在航道的部分,我们还可以细分成以下三个范畴来认识:(1)跨洲贸易,由欧洲

船舶主导;(2)亚洲内部的国际贸易,英文称作'intra-Asiatic trade',但在近代初期

的通行用法则称作'country trade',当时的中文译作「港脚贸易」,欧洲船舶与亚洲船

舶共同经营此一范畴的贸易;(3)各国的沿海贸易或岛际贸易(nusantara trade),由

亚洲船舶来承载贸易商品。

就近代初期海洋贸易所涉及的国际贸易(包含跨洲贸易及亚洲境内的国际贸易在内)商品

而言,名目繁多,不过丝绸、棉货、香料及茶叶被当成是最大宗的商品。此外,蔗糖、食

品和其他文化性的商品也同时在沿海贸易及岛际贸易中占有重要地位。人员伴随着商品一

起移动,暂时性的也吧、永久性的也吧,人口移动往往带来文化上的相互学习与容受。这

种学习与容受事实上是交互作用的,而非有所谓文化程度较高者向文化程度较低者灌输的

单边现象。

以下将先行讨论港口与航道,谈一下航道的经营者,再谈一下贸易商品的内容,最後则要

讲离散社群以及文化交流。因为重点在贸易,所以花在处理商品的篇幅会多一点。

一、航道与靠泊港

航行是海洋贸易的先决条件。我们说过,在近代初期,航海的交通工具是帆船,而贸易商

所使用的航道则受到以下三个因素来规范。第一、航行条件。诸如季风、海洋地形(沙洲

、礁石之类),以及洋流(如黑潮);第二、靠泊港(ports of call)的位置。一个港

口会被航海贸易家选定前往停靠,那是因为该港口可提供集中商品、分销商品的服务,或

者是可以避风以便等待季风的转换,或是该地可提供新鲜饮水乃至於新鲜食物的补给;第

三、在地政权的态度。

在近代初期,舟船是联系为水面所隔开之陆地的唯一工具,因为那时候还没有飞机。各种

形式的舟船,不管把它们被叫作ships、junks、perahus,或是其他的名称,绝大多数的

亚洲航海家都得想办法利用季风以加快航速、都得留意规避浅滩、珊瑚礁以及其他的海洋

地形条件。如果行程不算短,这些航海家还得找地方补充生水,要是可能的话,也要找寻

新鲜食物。最後,因为航行的根本目的不就是贸易吗,所以决定靠泊港的最重要因素还是

那个特定的港口有没有可供出口的适当商品,或是那个港口是否有良好的腹地或具有不错

的行销系统,能让进口的商品销售得出去。但是这也不能由航海贸易家单方面的一厢情愿

来决定,因为每个港口都属於某种政权,要不要让外来者到某个港口贸易,就要看该港口

政权的享有者怎麽想、愿不愿意。

基於以上的考量,近代初期东亚的贸易航道多少就已经被划出来了。如果读者有兴趣,不

妨去看一看1619年张燮所编辑的《东西洋考》这本小书,该书的卷九〈舟师考〉的一大部

分,就记录了十七世纪初中国贸易商船的航道,分成「西洋针路」与「东洋针路」。当然

,向达从英国牛津大学抄到的《两种海道针经》也是不可错过的。

张燮在叙述针路,也就是航道时,为每一个定点指出下一步航程所应选用的罗盘针指向。

此外,他更提到了几个关键性地点,所有的航海家都必须在那里为其续航的进程作一抉择

。我们把《岭外代答》、《诸蕃志》、《岛夷志略》、《东西洋考》、《海国闻见录》、

《海岛逸志》、《海录》u2026u2026等等航海文献合起来看,就很容易发现这些关键点,举例来

说,至少包括了中南半岛南端外的崑仑山(Pulo Condor)、马来半岛东南端的地盘山(

Pulau Tioman。今译作潮满岛,古代文献亦作地盆或茶盘)及竺屿(Pulau Aur)、爪哇

岛东部雅加达港北边的十二子石山(Kepulauan Seribu,意为「千岛群岛」) u2026u2026等地

点,都是航海上的重要地标,帆船必须锁定这些地标才不致於迷航。

不只是中国航海家这样做,就是欧洲船舶也不能例外。这在他们的文献中也常有记载。在

此不妨举《巴达维亚城日志》的一条记录作例子:在该书1653年1月12日条就提到Kepula

uan Seribu(千岛群岛)为一航行地标,书中用荷兰文称为'Duysent Eilanden'。中村孝

志在注中就说Duysent Eilanden「意指千岛屿,位於Djakarta湾外北北西五十公里,爪哇

海上(南纬五度四十五分,东经一百六度三十五分)之小岛屿群。」其他如潮满岛、崑仑

山等也经常被提到。

中国清代的着作者有时更明确地指出地点的关键性。这些我们现在直接拿两件十八世纪的

中文文献来给读者参考。其一为1730年陈伦炯着的《海国闻见录》,该书云:

茶盘(Pulau Tioman)一岛,居崑仑(Pulo Condor)之南,毗於万古屡山(Pulau Beng

kalis)之东,皆南洋总路、水程分途处。

十八世纪末旅居爪哇的王大海在其《海岛逸志》中也说:

噶喇吧(Kelapa)在中国西南洋中,从厦岛扬帆,西过广东外七洲洋4,至安南港口转南

,经崑仑(Pulo Condor)、茶盘(Pulau Tioman),至万古屡山(Pulau Bengkalis),

又转西经麻六甲、三笠,南过屿城,而至其地。

都指出崑仑岛与潮满岛皆是重要的转折点。专就中国船而言,不但在十七、八世纪时如此

,其实打从宋、元以来也都以崑仑岛、地盘山和邻近地盘山的竺屿为转折点。

其次,我们得考虑靠泊港的问题。在近代初期,也就是欧洲人东来之前,许多的亚洲贸易

港早已存在。欧洲人介入亚洲贸易之後,有一些新的港口冒出来,也有一些旧有的港口被

取而代之。我们翻一下地图,可以发现以下的港口,在近代初期的国际贸易(包括跨洲贸

易及亚洲内部贸易)中,都扮演过一定的角色。

对马 Tsushima

长崎 Nagasaki (广义而言,包括平户 Hirado与出岛 Deshima)

冲绳 Okinawa (即那霸 Naha)

上海 Shanghai

乍浦 Zhapu

厦门 Xiamen (Amoy)

广州 Guangzhou (Canton)

台湾府 (安平;鹿耳门;台南)

马尼拉 Manila

噶剌吧 Kelapa (Batavia;Jakarta)

泗水 (Surabaya)

三宝垄 (Semarang)

马辰 (Banjarmasin)

锡江 (网加萨;Makassar;Ujung Pandang)

下港 (万丹Banten;Bantam)

会安 (Hoi-an;Faifo)

大城 (Ayutthaya)

北大年 (大泥 Patani;Pattani)

巴邻庞 (旧港 Palempang)

亚齐 (Aceh)

马六甲 (Melaka;Malacca)

吉打 (Kedah;Alor Star)

丹老 (Mergui,在缅甸Myanmar的Tenasserim)

继续往西而去,接下来就是印度沿海各口岸。

我们拿十八世纪初年,清廷对南洋地区实施海禁时(1717-1727),学者蓝鼎元的观察来

看,他提到当时中国船靠泊的国家与港口的情形如下:

南洋番族最多:吕宋、噶喇吧为大;文莱、苏禄、麻六甲、丁机宜、哑齐、柔佛、马承、

吉里门等数十国皆渺小。u2026u2026安南、占城势与两粤相接;此外有东(柬)埔寨、六坤、斜

仔、大泥诸国,而暹罗为西南之最。

引文提到的国度或港口,包括了吕宋(马尼拉)、噶喇吧(巴达维亚、雅加达)、汶莱、

苏禄、马六甲、丁机宜(Indragiri,在苏门答腊)、亚齐(Aceh)、柔佛(Johor)、邦

加马辰(Banjarmasin)、吉里问(Cirebon)、安南(舖宪,Pho Hien)、占城(惠安)

、柬埔寨、六坤(Ligor;Nakhon Si Thammarat)、斜仔(Chaiya,一称赤野,今称猜耶

)、北大年(大泥,泰文Pattani、马来文Patani)、暹罗(大城,阿犹地亚Ayutthaya)



不是每一座港口都向有意前来的贸易家开放。当地的统治者往往有一定的决定权。如果这

个统治者实力坚强,则可迳行决定是否要开放贸易、对谁开放。举个例来说,十七世纪上

半期,由於荷兰东印度公司与越南中圻的阮(Ngyuen)氏政权不甚相得,因而无法在会安

顺利地展开贸易;相反地,他们倒能取悦北圻的郑(Chin)氏,因此也成功地在舖宪建立

起一座商馆,并且维持到该世纪末年。另一个例子是西属菲律宾群岛及其主要港口马尼拉

。西班牙人只许澳门葡萄牙人、中国人及亚美尼亚人(the Armenians)的船舶进港。英

国船因此经常雇用亚美尼亚人当名义上的船长(nakhoda)、挂亚美尼亚旗帜,以便顺利

进港贸易。一直要等到1780年代以後,马尼拉港才陆续对各国开放。

二、商品与人员的流动

商人开发并且利用航运网络来从事海洋贸易。如前所述,我们可以将船运及贸易的网络区

分成三个层次。跨洲贸易由欧洲人经营。在近代初期,那就是荷兰东印度公司、英国东印

度公司、瑞典东印度公司、丹麦亚细亚公司、法国之印度公司(Compagnie des Indes)

u2026u2026等等。

来到东方以後,欧洲人也经营亚洲境内的跨国贸易。英国人把这种亚洲境内的跨国贸易称

作「港脚贸易」(the Country Trade)。亚洲境内的跨国贸易占居欧洲人贸易的一大成

分,特别是在十七世纪前半。不过,早在欧洲人到临之前,亚洲境内的跨国贸易就已经长

久存在了。因此,即使是在欧洲人现身东亚之後,也仍然有相当高的比率的亚洲境内跨国

贸易还是由亚洲人自己来操作,由不同国家的人在不同的单一或多条的航道上从事贸易。

我们把这种亚洲人自己经营的亚洲境内的跨国贸易简单概括如下:

(1)东亚

1.东北亚(主要由华人经营,有一小段时间日本人也南下从事南洋贸易)

2.东南亚(由华人及在地土着经营;後者特别指马来人及武吉士人,the Bugis)

(2)南亚(主要经营者为印度人,印度教徒及伊斯兰教徒都有,民族种类复杂)

(3)西南亚洲及东非(主要经营者为印度人及出身阿曼的阿拉伯人)

此外,还有一些没有强大祖国可以归属的亚洲国际商人,例如亚美尼亚人、祆教徒(the

Parsees,Parsi),甚至於犹太人。他们都在亚洲的海洋贸易上拥有独树一格的地位。

当欧洲人来到亚洲时,他们得调适自己以加入这种亚洲境内国际贸易的架构。以下为了节

省篇幅,稍後的论述将只举荷兰及英国两家东印度公司为例。

若就亚洲海域各国的沿海贸易及岛际贸易而言,它们几乎全由该国的商人来经营。这里也

举几个事例说一下。例如日本就有所谓的「北前船」(kitamae-nune),从事以北方海产

交易南方农产品的买卖;中国沿海及大陆与台湾之间,也有名目繁多的各种帆船从事农产

品、手工业品的买卖;至於印度尼西亚各岛之间,则有当地船舶perahu运载粮食、香料、

日用品(包括吃槟榔用的荖叶sirih)u2026u2026等等。随着时间下移,华人也加入了印尼的岛

际贸易,这多少也是因为喜欢「分而治之」(apartheid)的荷兰人在背後支撑所致。

接着是有关商品的问题。以下将分成两个部分来讨论东亚海洋贸易的商品。第一部分针对

欧洲人所交易的跨洲贸易及港脚贸易商品;第二部分处理亚洲人所经营的亚洲内部贸易、

沿岸贸易及岛际贸易的商品。请随时记得:亚洲人所主导的贸易网络同时也是欧洲人贸易

的补给线。换言之,亚洲人利用境内贸易、沿海贸易及岛际贸易,一方面也为欧洲集中货

物,另一方面也行销欧洲人进口到港的商品。

(1)欧洲人所交易的跨洲贸易及港脚贸易

对欧洲人而言,其来到亚洲的最初目的,本是为了取得特定的亚洲产品运回欧洲以销售牟

利,因此在乎的是可在欧洲找到市场的亚洲商品,一如达伽玛(Vasco da Gama)回答到

古里贸易的突尼西亚商人的话,说葡萄牙人前来亚洲,为的是「寻找香辛料(spices)及

基督的信徒」。以荷兰东印度公司在十七世纪时的情况为例,其买卖的内容可以简单摘要

如下:

主要出口商品:香辛料(胡椒、荳蔻、丁香及肉桂)

次要出口商品:蓝靛、蔗糖、赤铜及瓷器。

交易媒介或支付手段:白银、黄金、赤铜、丝绸及棉布。

再重复一次,荷兰东印度公司或者其他的亚洲商人,在十七世纪上半时,最主要的目的是

在取得亚洲所产的香辛料,并且将之运回欧洲销售。四大香辛料当中,胡椒的主产地为印

度西南海岸(马拉巴儿海岸,the Malabar Coast)、苏门答腊及爪哇,不过,东南亚其

他地方亦有少量产出;荳蔻主要产於班达群岛(the Banda Islands),安汶(Ambon)为

集结地。此外,附近的西兰岛(Pulau Seram)亦有所产;丁香产於大部分的香料群岛(

the Spice Islands;亦称摩鹿加群岛,the Moluccas,Maluku)地区,千子智(Ternat

e)及直罗里(Tidore)为集结中心;肉桂有两种,cassia及cinnamon,中国及锡兰皆有

所产,苏门答腊西部以及爪哇岛亦有产出。荷兰人很快就发现:要取得主产於东南亚的胡

椒、丁香与荳蔻,尤其是只在印尼群岛东部才有的丁香与荳蔻,首先就得弄到印度棉布。

因为在香料群岛一带,货币经济并不发达,丁香、荳蔻的生产者只在乎获得稻米与棉布。

棉布的主要产地为印度,印度的许多地方都生产棉布。在十七世纪初,主要的供应点为西

北部的固加拉特(Gujerat)地区以及东南部的科罗曼德尔海岸(the Coromandel Coast

)。前者以白银为币材,後者使用金币。无疑地,在现代信用体系建立起来以前,金、银

本来就是国际支付上,清偿债务的主要工具。因此,荷兰东印度公司若要取得印度棉布,

少不了就得先设法筹措金、银。方法之一是由欧洲运来,但当时有困难。一则是那是重商

主义(mercantilism)的年代,欧洲各国都把金、银视为国富的保障,不愿输出;再则是

长程运送,风险也大,船难及海盗都是可怕的因素。十七世纪前半,世界上的白银主要生

产於中南美洲以及亚洲的日本。中南美洲为西班牙人的殖民地,而荷兰正在从事独立战争

,与其领主西班牙对抗,不可能由西班牙或其殖民地获得白银。所以,日本成为荷兰人就

近在亚洲取得白银的主要地点。产银的日本在十六世纪末以来,经过战国时代,诸侯兼并

,只剩下一些霸主当权。霸主与其属下竞相奢侈,对生丝及丝绸织品有着广大的需求,而

中国恰巧又是生丝与丝绸的盛产地。早在十六世纪後半期,葡萄牙人对此已有深切体认,

他们建立起澳门与长崎之间的贸易航道,将中国生丝与丝绸运入日本,换出大量的白银。

步武其後的荷兰人想得更多,他们建立起一整套介入亚洲境内国际贸易的办法,辗转从日

本输出白银,最後达成取得东南亚香辛料运回欧洲的目标。在介入亚洲境内的国际贸易之

後,这一部分的贸易因为利润可观,因此也不劳从欧洲运出金银到亚洲,也不用费心费力

去另外筹措资金。

葡萄牙人展开的亚洲内部贸易,在荷兰人东来以後更长足发展。1619年,荷兰东印度公司

的东印度总督昆恩(Jan Pietersz. Coen,1587-1629)写信给阿姆斯特丹的理事会,描

绘出利用亚洲内部贸易来活络其资金运用的构想如下:

1.来自固佳拉特的布疋,我们可以拿来在苏门答腊的海岸交换胡椒与黄金;2.来自(印度

西部)海岸的银币(rials)与棉货,(我们可以拿来)在万丹(Banten)交换胡椒;3.

我们可以(用印度南部的)檀香木、胡椒与银币来交换中国商品与中国的黄金;4.我们可

以藉由中国的商品把白银从日本弄出来;5.用来自科罗曼德尔海岸的布疋以交易香辛料、

其他商品与来自中国的黄金;6.以来自苏拉特(Surat)的布疋交易香辛料、其他商品及

银币;7.以来自阿拉伯的银币交换香辛料及其他形形色色的小东西。──环环相扣!所有

这一切都不用从荷兰送钱出来即可办到,只要有船。

我们看到,在昆恩的构想中,黄金、白银(银块与银币)、香辛料、棉货(主要为棉布)

与中国商品(主要为丝绸)是印度以及印度以东的东亚贸易的主要商品。印度以及印度以

东的这个广大的海域,是当时亚洲境内贸易的关键性区域。藉着掌握此一区域内这几样商

品的供需状况,荷兰东印度公司可以藉由进行亚洲内部的贸易而获利。如此不但获得了购

买香辛料回欧洲的资金,同时也扩大了公司的利润。

我们以昆恩的构想为基础,加上我们对当时亚洲各地贸易状况的理解,可以把十七世纪上

半期亚洲境内贸易的情况进一步说明如下:

1.胡椒盛产於马拉巴儿海岸、苏门答腊、爪哇,马来半岛也有所生产。丁香及荳蔻只产於

摩鹿加群岛。欧洲人所取得的胡椒及香辛料,主要运销回欧洲。虽然我们也知道胡椒在中

国也有很好的市场,不过中国人也自行进口胡椒,因此荷兰人要平行输入就不见得有利,

所以虽然《巴达维亚城日记》与《热兰遮城日记》都记载了一些荷兰人卖胡椒给华商的事

情,但规模毕竟不太大。

2.黄金来自中国及苏门答腊。荷人把黄金拿来卖给日本、科罗曼德尔海岸及阿拉伯世界。

有一些黄金也被运回欧洲。

3.布疋,也就是棉织品,出自印度次大陆的两个地区,即西北角的固加拉特和东南角的科

罗曼德海岸。不过,接近十七世纪中叶时,东北角孟加拉地区也开始供应欧洲人棉货。在

苏门答腊北部也可获得印度棉布,主要是因为在十七世纪初期,固加拉特商人也自行将棉

布运到该地求售。棉织品是荷兰人交换东南亚胡椒和香辛料的媒介,不过他们也拿印度棉

布到阿曼及亚丁交换阿拉伯人的银币。其实,印度棉布在中国也有一定的市场。

4.除了东南亚之外,在亚洲许多地方,白银都是主要的支付工具。获得白银的途径有二。

其一是从阿拉伯地区,甚至於苏门答腊北部,以阿拉伯银币的方式取得。不过,在十七世

纪初期,最主要的途径还是来自日本。中国及固加拉特分别吸收了荷兰人到手的大多数白

银。

5.虽然在昆恩的构想当中,生丝及丝绸的字样并没有具体出现,可是我们明白生丝及丝绸

正构成昆恩所谓的「中国商品」的主要内容。就换取日本白银这件事来说,中国丝绸扮演

了至为重要的角色。中国航海贸易家从国内运出可观数量的丝绸到东南亚,荷兰人也是买

主之一。不过,华人及澳门葡萄牙人也运出一些丝绸到菲律宾的马尼拉以换取由西班牙大

帆船从美洲运到的白银。

6.昆恩提到拿来交换中国商品的小东西当中有一项是檀香木。当时檀香木的主要产地为东

印尼的帝汶岛、东南诸小岛以及印度南部。

再把以上的分析精简一下。我们发现除去黄金及次要商品不管(白银则当成是一种商品)

,我们可以把所有相关的商品分成四大类,亦即胡椒与香辛料、棉货、白银与丝绸。这四

大类商品是亚洲商品当中被卷入欧洲人交易的绝大部分。也就是在这四类商品的交易上,

欧洲商人的贸易和亚洲在地人的贸易互有重叠。千万记得:虽然荷兰人也买卖胡椒与香辛

料、棉货、白银与丝绸这四大类商品,但在同一时间,亚洲人经手这四大类商品的交易也

很多。更重要的是,还有很多种类的商品依旧只有亚洲商人交易,荷兰人或其他欧洲人根

本无从染指。

以上所谈几乎针对十七世纪上半期,大约1600-1650年之间的情形。在该世纪的後半,荷

兰人不再那麽倚重中国丝绸或印度棉布来从事亚洲境内贸易的操作,他们也开始把这两类

商品大量地运回欧洲,并且在欧洲卖得很好,获利不赀。也差不多就在这个时候,日本的

银矿产出迅速减少,以中国或其他亚洲丝绸交换日本白银的作法变得行不通。凑巧,欧洲

经过「三十年战争」(1618-1648),结束了旧教与新教的对抗,荷兰与西班牙握手言和

,并且在「西发里亚条约」中获得独立的承认。此後,荷兰人可以在欧洲取得西班牙人进

口到欧洲的美洲白银,运到亚洲,供其贸易周转。

一般说来,就欧洲势力在亚洲的活动而言,十七世纪是荷兰人当令的时代,十八世纪则是

英国东印度公司高居上风。不过,两家公司,乃至其他欧洲公司,大都买卖以下商品:

主要出口商品:棉布、茶叶、瓷器。

次要出口商品:香辛料、丝绸、孟加拉硝石、暹罗、马六甲及邦加岛的锡。

交易媒介或支付手段:白银、汇兑工具、棉花及鸦片。

如同以上所指出的那样,十七世纪中叶以後日本不再出口大量白银。有一段时间,赤铜被

用为国际支付的工具。不过,当十八世纪降临时,我们发现在日本贸易的最主要的外国商

人,也就是华商,已经不得不以出口越来越多的乾海产(日本人称为「裱物,tawara-mo

no,装在袋子里的东西」,包括海参、鲍鱼和鱼翅等乾料)以平衡其贸易。此时赤铜的生

产也已经减少,幕府不太愿意中国人运出太多的日本铜。

就荷兰东印度公司而言,亚洲不再提供资金及交易媒介给他们,因此只好在欧洲想办法。

他们在阿姆斯特丹购买西班牙人的墨西哥银币,熔铸成银锭,然後运到亚洲应用。此事意

味深长。它表示:虽然荷兰东印度公司还是继续经营一部分亚洲境内的国际贸易,可是亚

洲境内的国际贸易已经不再是公司事业不可或缺的一环。荷兰东印度公司到亚洲贸易的重

点,已经转到跨洲贸易,以将亚洲商品直接卖到欧洲为目标。

我们可以把十七、八世纪时荷兰东印度公司经营的概要摘述如下,以见其转变:

十七世纪时,荷兰东印度公司从万丹及巴邻庞购得苏门答腊产的胡椒,他们也在马拉巴儿

取得胡椒。两者加起来,每一年他们运回欧洲的胡椒就高达6,000,000荷兰磅,约当2,70

0,000公斤;换成中国单位,差不多是4,500,000斤,或45,000担。进口胡椒及其他香辛料

到欧洲为公司带来约60%的利润。

这样大的数量和这麽高的获利率,到十八世纪时,全都不见了。在十八世纪时,荷兰人运

回欧洲的亚洲产品,由茶叶、咖啡及印度棉布构成其主要部分。荷兰公司不再那麽积极介

入亚洲境内的区间贸易。除了加强与欧洲地区的贸易外,其亚洲总部转向致力於东印度殖

民地,也就是印尼及锡兰的农业发展。

对英国东印度公司来说,故事有些不同。十七世纪时,英国东印度公司介入亚洲境内贸易

的情形并不严重,因为他们在整个东亚地区,包括东南亚和东北亚都没有强大的据点。不

过,英国东印度公司在1699年进入广州贸易以後,快速立足,并且很快地就让中国茶叶成

为主要的出口品。当然,这并不完全是英国东印度公司努力的成果,时代环境有以致之。

英国东印度公司其实也要等到十八世纪末才完全支配欧洲的茶叶进口事业。

现在多说一点茶叶。早在十七世纪中叶,茶叶就已经少量出口到欧洲,并且可能是由荷兰

人引进的。同一世纪後期,英国东印度公司与台湾郑经磋商贸易时,郑经也拿茶叶当礼物

送给英国国王。令人好奇的是:葡萄牙人早在1557年就长期定居在澳门,可是为什麽把茶

叶运销到欧洲的却不是他们?

当十八世纪揭开序幕时,曾经在东南亚香辛料贸易中扮演关键角色的印度棉布开始大量输

入欧洲。同时,比较粗糙,但更为厚实的中国松江棉布(欧洲人称作'nankeen'),也有

相当数量被欧洲公司出口,供其殖民地驻军制作制服。曾经用来交换日本白银、赤铜的中

国生丝、丝绸、孟加拉生丝、丝绸,在十八世纪也运销欧洲。胡椒及香辛料继续销往欧洲

,但其获利率已大幅度下降。茶叶在一时之间,成为欧洲人从亚洲进口最多、获利率最高

的商品。其实蔗糖、咖啡及巧克力也是十八世纪欧洲人从其海外殖民地进口的大宗商品,

但不完全生产於亚洲,我们权且不进一步说明。

欧洲人为什麽在十八世纪时兴起喝茶的风气呢?部分的原因与「中国风尚」(chinoiser

i)的流行有关。「中国风尚」的流行是明末以来,中国与西方长期交流下,透过传教士

及欧洲知识分子对中国文明的阐释,以及中国文物在欧洲的大量出现,而使得欧洲人产生

对中国人生活方式的想望。喝茶是体现这种想望的方式之一。而当时世界上只有中国产茶

、出口茶叶。因为喝茶,使用茶具,因此中国瓷器也普遍流行。到十八世纪中叶时,不只

是上流社会饮茶,下至庶民也都喝茶。不但有专门的茶店(teahouses),而且也有人沿

街叫卖泡好的茶。欧洲原来的无酒精饮料只有白水,蔗糖、咖啡、茶叶及巧克力的输入,

大大丰富了他们的生活情趣。但是茶价最为低廉,因此也就最容易普及。

英国人从1699年开始就已经在广州立足,直接出口丝、茶和瓷器。1715年起,他们更在当

地设立商馆(factory)。可是荷兰人因为早期与中国交涉,被列为朝贡国家之一,清朝

体谅他们的国家遥远,只要求他们「八年一贡」,也只有八年才能以朝贡的名义到中国朝

贡一次,顺便作生意。荷兰人不能常到中国,因此就放弃与中国直接贸易。他们的亚洲总

部就在中国贸易商称之为噶喇吧的巴达维亚,中国帆船经常造访。他们就在那里等中国帆

船从厦门或广州把茶叶运来。巴达维亚相对靠近胡椒、丁香、荳蔻的产地。当香料贸易有

利可图时,真是个理想的地点。可是,在巴达维亚被动地等待中国商人供应茶叶,就远不

如英国人直接在中国采购所享有的优越条件了。

於是从1729年开始,荷兰东印度公司也到广州建立商馆。清朝政府默许他们的贸易,不提

朝贡那档子事。他们也不算来得太晚,因为其他欧洲公司,如法国印度公司、丹麦亚细亚

公司、瑞典东印度公司u2026u2026等等,也都在1730年代初才到广州设立商馆。英国人在茶叶贸

易上捷足先登了,但是没有独占市场。以单一的国家来说,他们的出口价值及数量虽然最

大,但是在1780年代以前,其他欧洲公司所出口的中国茶叶的全部数量加总起来,也还是

大於英国公司。而在这些其他公司当中,出口中国茶最多的,也还是荷兰东印度公司。

十八世纪时,包括英、荷在内的所有欧洲公司前来亚洲,虽然也出口丝绸、瓷器和其他次

要商品,不过他们最主要的目的还是出口中国的茶叶。茶叶使得十八世纪欧洲人的亚洲贸

易基本上成为一个以「中国贸易」(the China Trade)为重心的贸易。在十八世纪大部

分的期间,英国东印度公司的出口总量都不及欧陆各公司的总和。如表一所示,在1770年

代,英国公司的总出口量还不及其他公司合计的一半。不过,1784年发生的两件事情却迅

速地改变了这种态势。

第一件事是荷兰东印度公司在第四次英荷战争(the 4th Anglo-Dutch war,1780-1784)

中陷入财政危机,当战争结束时,该公司债务缠身,一蹶不振,终致在1799年宣告破产(

1800/01/01起生效)。所谓「第四次」英荷战争指的是荷兰独立运动开始以後,英国与荷

兰的战争,前三次都发生在十七世纪,而这回则发生在十八世纪。在战争期间,荷兰母国

与东亚殖民地之间的联络,完全被英国海军给切断了,荷兰人无法执行欧、亚之间的贸易

,财务当然深受打击。更严重的是当战争结束、荷兰人想回中国市场时,他们发现所有的

有利条件都已消失了。

第二件事则与英国的立法有关。英国在十八世纪後半,发展成为欧洲饮茶最多的国家。进

口到欧洲的茶叶,不管经由那一国商人之手,最终都在英国被消费掉。15可是在英国,茶

叶的进口税及内地通过税都很高,加起来超过茶价本身,因此欧陆各国就把从中国进口来

的茶叶,透过沿海走私活动,转售到英国。英国曾透过加强查缉走私与轻度减税的方式来

对付这个现象,收效不大。

几经思虑,年轻的首相庇特(William Pitt)在1784年向国会提出新的立法,并且获得两

院通过,是为「折抵法案」(the Commutation Act)。依据此一法案,茶叶税总共约减

收90%,因此大大降低了市场上的茶价。然而当时英国政府岁入的三分之一原本来自茶叶

税,这也意味着财政收入的减少。政府当然无法承受这种损失。因此在减收茶叶税的同时

,开徵一种名为「窗户税」(Window tax)的新税。其论点如下:喝茶不是维持生命所非

做不可的事,一个人有能力喝茶,表示他至少拥有些微财产,或者说拥有房舍。既有房舍

,必有窗户。减收茶叶税的目的是在避免走私,结果将使国库遭受损失。因此,应该由有

能力喝茶的人来分摊这笔损失。作法是把全部政府减收的数目除以全国的窗户总数,得到

一个基数;此一基数乘以家户所拥有的窗户数目就得出该户人家应该分摊缴纳的窗户税。

聪明的台湾人一定说,那我就把窗户封死好了!的确有人这麽做,但不多,因此英国政府

能以窗户税的收入弥补减收茶叶税所造成的损失,「折抵法案」也就获得原先设计时所想

要的效果。

於是,当欧陆的公司从中国把茶叶运回欧洲时,他们发现不再能够卖给英国的走私者。出

口中国茶叶不再有利可图,对欧洲大陆的公司当然是严重的打击,出口茶叶量快速下跌,

他们只好淡出中国贸易。

荷兰东印度公司失去此一获利管道,财务窘况也就雪上加霜。另一方面,茶价在英国下跌

,英国人民普遍有能力买茶来喝,英国进口中国茶叶的数量也就水涨船高,使得英国东印

度公司成为中国贸易中睥睨群雄的外国商务机构。英国购买很多中国茶叶,其资金来源也

就严重不足,於是英国便透过「港脚贸易」来筹措现金,弥补这个缺口。然而,英国东印

度公司并不自己经营港脚贸易,他们让印度当地居民及不属於公司的英国公民来操作这个

贸易。方法是将棉花及鸦片由印度运到中国,售予中国商人,所取得的现金或债权移转给

英国东印度公司的广州商馆,由公司商馆开立支付凭证或汇票给当事人,让他们在印度或

在伦敦兑现。从印度来的港脚商人,从中国出口极少的东西,至多也不过是一些糖果之类

的东西而已。所以移转给公司的债权相当高。这一来,英国东印度公司就不用自备现金。

(2)亚洲人所经营的亚洲内部跨国贸易、沿岸贸易及岛际贸易

综上所述,在十八世纪末以前,欧洲人直接介入亚洲内部贸易的情况尚属有限。可是讲述

十七、八世纪亚洲海上贸易史的人都太强调欧洲人的角色了,以致於我们往往有一个印象

,好像说欧洲人来了以後,亚洲人自己经营的贸易就衰落了。其实不是这样,而是我们对

这一部分的历史研究不多、认识不多。造成这样的误解,有一个原因是因为学者太过於倚

重欧洲人所建立、所留下来的文献。我们在此引用一段非洲史学者,同时也是「跨文化贸

易史」研究的提倡者柯丁(Philip D. Curtin)的看法如下:

1.亚洲以及欧洲的历史学家们,一直都得利用欧洲文献来做研究,因为在我们所拥有的描

述亚洲商业的材料当中,这些材料最好;甚至连欧洲人没有直接参与的那部分贸易亦复如

是。

2.有关这几百年中海洋亚洲的历史文献传达了一个印象,那就是欧洲人就是指导、支配贸

易的动态因素,并且可能也从事当中大部分的交易。即便说在十七世纪初年,英国人及荷

兰人确实有办法有效地支配销往欧洲的香辛料贸易,到了致使前往地中海地区的香辛料商

队实质消失那样的程度,在十八世纪以前,其实不是那样,某种(将亚洲贸易)转成「欧

洲人的时代」的那种过渡世纪尚未来临。

这也就是说,在十七、十八世纪期间,存在着一个在地的亚洲人贸易网络,甚至好几个这

样的网络,与欧洲来的闯入者所建立的网络并驾齐驱。然而,如同柯丁所指出的,只有欧

洲人留下来有系统的资料,所以所有的历史故事都用这些资料来建构。不用说,这样重建

的历史是不完整的。一方面,作为亚洲的历史学家,我们不能忽略英国、荷兰、瑞典、丹

麦、法国u2026u2026所藏的资料;另一方面,我们如果无设法开发亚洲自己的文献的话,很多疑

问还是无从获得解答,而完整的真相无从建立。我们现在就开始花一些时间来描述亚洲人

所经营的亚洲内部跨国贸易、沿岸贸易及岛际贸易,并且顺便举几个例子以供参考。

首先,我还是要藉用他人的研究来开始。以下的引文是位在吉隆坡马来亚大学(Univers

iti Malaya)的Mohammad Raduan bin Mohd Ariff教授研究苏禄海地区的一些发现,他说



1750-1850年间,(以和乐Jolo为中心的苏禄地区)销往中国的主要项目就是真珠、玳瑁

、海参、珠母贝、鱼翅、燕窝、蜡、樟脑、肉桂、胡椒、藤以及黑檀。这些东西体积、重

量并不大,可是价值高,而且商人的获利空间很大。中国帆船出口到此一地区的则有中国

所制造的物品,诸如瓷器、砖瓦、丝绸衣物、黑白棉布、薄细棉布、印花棉布、铜器、熟

铁、武器弹药、米、糖、植物油及猪油。

「制造的物品」除外,亚洲人(中国人)所交易的商品可以分成四个范畴,意即海洋产品

、森林产品、农产品及文化性商品。

海洋产品放到後面再说,先来看看另外三个范畴的东西。

森林产品包括了苏枋木(苏木,英文有sapanwood、Brazilwood、logwood 等种种叫法)

、沉香(名目很多。英文叫作aloeswood或eaglewood)u2026u2026等等。主要为薰香料(incen

ses)、香辛料(spices)、药材(material medica)及染料(dyes)。

农产品当中,稻米最属重要。缅甸的亚拉干(Arakan)、暹罗、越南、菲律宾群岛、台湾

以及印尼群岛的毕马(Bima)都是主要供应者;至於中国大陆和摩鹿加群岛则是主要输入

者。其他农产品如儿茶(catechu、gambier)u2026u2026等等,因时因地而异,但很容易辨认。

至於说到文化性商品,那是指在特定文化薰陶下,拥有那种文化的人才消费的东西。我们

在此举两个例子:一是线香和纸钱。当华人移居海外时,也带着他们原乡的信仰,敬佛拜

祖需要线香、金冥纸。若当地没有生产,则由祖国进口。以台湾为例,台湾一直到日据初

年都不自行制造金、银纸,因此由福建石码进口。日据之初,日本人禁止这种东西进口,

南台湾才开始制造。所谓「台南帮」的创始人之一的吴修齐夫妇,年轻时即以贩售金、银

纸为生。不过,线香倒是很早就在台湾生产,台南有一家很有名的线香店叫作「曾振明」

,从康熙年间就已经开业,道光时还在。当时台南府城有一条街,还叫作「曾振明街」呢

!另一个例子则是儿茶。儿茶的主要用途有二,一是用来当韖革剂,也就是软化皮革并且

为皮革染色;另一用途则用来包到槟榔里咀嚼。我们注意看人家吐槟榔渣,不是每一个人

吐出来都是红色、赭色的汁渣,只有吃加料槟榔的人才会吐出那样的东西。吃槟榔所加的

料,多时可包含荖叶、蜃灰(石灰)、儿茶及冰片(龙脑),连槟榔本身总共有五种成分

。台湾人卖槟榔,通常不加冰片,太奢侈了。包槟榔时,石灰与儿茶事先混合好,将槟榔

切开,用刀子涂上石灰及儿茶的混合物。也就是这种混合物产生赭红色的效果。清代中国

大陆的人也吃槟榔,不加儿茶。东南亚居民则都加儿茶,所以儿茶又叫作「槟榔膏」。这

只有东南亚文化有,所以也可以算是一种文化性商品,在马来、印尼世界曾经有过广大的

市场。

现在我们回头花多一些篇幅讲海洋产品。本文开头提到过乔都立和他的「印度洋」概念。

他还在其名着一开始,就提到燕窝与海参两项海洋产品。其实,这两样东西也可以当成是

「文化性商品」。乔都立说:

从新几内亚、还有从西兰海域(the Ceram Sea)的阿卢群岛(the Aru Islands)运过来

的燕窝与海参,是很多人垂涎的佳肴,却也是华人以外的人群所不能欣赏的东西。

海参这种东西,英文有两种叫法:一是「海蛞蝓」(sea slug),听起来很恶心;另一是

「海黄瓜」(sea cucumber),听起来口感差得很多。英文也用法文的叫法,把海参称作

beche-de-mer,法文听起来很美,好像很有学问,不过的beche意思却是英文的'grub',

因此beche-de-mer翻成中文就成了「海蛆」,更恶心了吧。再说日本人怎麽说吧。日本人

把处理过、薰乾的海参称作「煎海鼠」(iriko),把海参看作海鼠,听起来都没有海参

高贵。马来人把海参叫作trepang。

新几内亚是座大岛。西半部是一个独立国家,东边比较小的一半称作Irian Jaya,属於印

度尼西亚共和国。Irian Jaya以及位在它西海岸外的阿卢群岛(印尼文写作Kepulauan A

ru),都距离印尼世界的行政中心与商业大城巴达维亚十分遥远。然而早在十八世纪,以

爪哇岛为主要活动地区的印尼华人,早就来到阿卢群岛,为的是搜集海参。华勒斯(Alf

red Russell Wallace),他是达尔文(Charles Darwin)的同时代人,可能是演化论的

首创者,曾经花了六年的时光在印尼诸岛猎取动物的标本。他在1857年时也来到了阿卢群

岛。他很惊讶地发现:当适合贸易的季节开始时,华人就来到该地,暂时住在那里。他们

穿着白色的衬衫和蓝色的裤子,乾净整洁。他们是头家、他们是商人。他们来从阿卢土着

的手上购买海参!华勒斯也发现当地有华人的坟墓,墓碑是从新加坡运过来的。於是他询

问土着:华人何时开始来到阿卢购买海参?不用说,没有任何土着说得出来确切的时间。

他们回答说,早在他们的父亲、他们的祖父在世时,华人就已经来到阿卢了!换言之,早

在十八世纪末以前,为了追逐海参,华人已经光临这遥远的阿卢群岛。

华人会跑到那麽远的地方购买海参,无疑是因为在中国方面有着强大的需求,而从事此业

有着很不错的利益可得。那麽,究竟打从什麽时候开始,中国人开始食用海参呢?这很难

说吧。我们或许可以推断,中国人食用海参的时间,大约在十六世纪中才开始,同时也可

能是中、日之间贸易接触的结果。就法律层面来说,十五世纪及十六世纪前面三分之二的

期间,明朝实施海禁,中国人不许下海营生。不过,铤而走险,违禁下海的人显然也不会

彻底消失。走私者的目的地之一为日本,特别是九州的离岛。在1567年海禁解除之前,前

往东南亚的中国帆船比较少。虽然说东南亚地区已经有一些华人移民定居在该地,但是除

了权充东南亚国家的朝贡使节团成员的场合外,他们也不会前往中国。再者,日本人早就

食用海参,而东南亚人并没有食用海参的传统。既然如此,华人从日本人学会食用海参的

可能性应该比较大吧!前面提过,十八世纪初以後,日本因为银、铜不足以应付出口,要

求华商以出口「裱物」(tawara-mono)作为替代物,其中包含了乾海参,可见得日本人

亦早早就开始大量食用海参。日本人擅长处理海味,海参又多产於鄂霍次克海、日本海,

应该也是「北前船」的重要商品吧。

张燮的《东西洋考》前面已经提到过,在该书卷一至卷六记录了当时中国贸易商船所造访

的个个邦国,记录其形胜、贸易及物产,然而不管是物产还是贸易商品当中,都还没有海

参这项东西。相反地,不到两百年之後,有一位名叫谢清高的人却记录了许多亚洲生产海

参的地点。谢清高花了十四年的时间(1782-1795),搭乘欧洲人的船舶,造访过世界上

许多地方,包括亚洲临海的许多港市,他也去过欧洲。他所指出的海参产地很多,举几个

来说吧,至少包括了暹罗、宋卡、丁加奴、锡兰、打冷莽柯(Travancore)、马英(Mah

e)、唧肚国(Kathiawar)u2026u2026等等。後面两个地方都在西部印度洋。他既然观察到亚洲

海域有这麽多地方产海参,於是就下了一个结论说,亚洲海域的任何地方都出产海参了。

事实上,他也发现在苏辣(即苏拉特)及孟买(Bombay,今称Mumbai)都有人在交易海参

。更令人惊奇的是,他发现在呢咕吧拉 (尼克巴尔群岛,the Nicobar Islands)也有华

人从吉德(吉打,Kedah,在马来半岛西岸)到那里采集海参!尼克巴尔群岛位在东部印

度洋的主要群岛安达曼群岛(the Andaman Islands)稍南,中国古代文献称为翠蓝屿,

安达曼群岛古代称为裸人国。两处群岛虽然位在航道上,但位置偏僻,文化落後,可是华

人为了采集海参,竟然也到了这样的地方。所以,当我们看到华勒斯记载十九世纪时阿卢

群岛有中国商人前去蒐集海参时,也就不用感到意外了。

乔都立说华人是唯一消费海参的人群,或许还应该加上日本人。不过,即便是华人,在十

六世纪初欧洲人出现於东亚海域之前,可能还不太认识海参这种东西吧。然而,就在往後

两百年之内,海参产业已经让华人的足迹踏遍大部分亚洲海域,甚至於到达人迹罕到的地

方。同时,他们也把薰制海参的技术教会了不同地方的土着,所以阿卢群岛的人在非贸易

季节就采集、薰制这种东西,静待季风带来华人贸易商。采集海参,让华人延展了他们的

航道、扩大了他们的贸易网络。采购海参的华人所到之处,经常也是欧洲人的活动空间,

但是後者并不参与这项产业,至多只是为了财政的目的,而将他们的触手伸进来罢了。

许多着作都常提到海参,可是很少有学术性的专着来探讨,特别是其贸易以及因为这项贸

易而出现的贸易网络。就个人所知,前面提到过的马来亚大学倒是有一本博士论文研究马

来西亚的海参产业,可是重点放在当代的生产,而非历史上的行销。这本论文用马来文书

写,对非马来世界的人而言,也用不上。既然中国人食用大量海参,则近代初期由海参产

业所造成的贸易网络便是一个重要而有趣的议题。它涉及了亚洲人在欧洲势力介入後,自

行开发出来的新商品、新贸易网络,与南亚及东南亚的亚洲内部贸易、沿岸贸易以及岛际

贸易都有所关联,应该加以重视。

海洋产品当中,燕窝也是一个值得重视的东西,同时也应进一步再加以研究。我看过两篇

很有趣的文章。一篇是包乐史写的,题目叫作〈赞美商品:论跨文化贸易当中的燕窝〉;

另一篇是中央研究院民族学研究所的蒋斌写的,题目叫作〈岩燕之涎与筵宴之鲜──砂劳

越的燕窝生产与社会关系〉。两篇文章的重点都摆在生产关系,对因为燕窝交易而形成的

贸易网络,包乐史的文章谈得多些,指出燕窝产地与华人贸易网络的联结,但未多加申论

;蒋斌的文章则不大谈贸易网络。因为燕窝的故事和海参差不了太多,在此便不赘言。我

只是要指出,在类似海参与燕窝这类的议题上,如果能下工夫研究,或许能进一步深入探

讨近代初期亚洲人贸易网络的发展吧。

只要一个地方生产海参或燕窝,那里就会有华人活动。他们经常以商人的身分出现,更胜

於以生产者的方式。他买下当地生产者所能供应的所有产品,好像在中国市场的需求永远

无法饱和一样。他们提供给南亚、东南亚的居民新的工作机会,也为统治当地的政权带来

新的租税收入。而对我们来说,要平衡近代初期亚洲贸易由欧洲人主导的这种观点,海参

及燕窝所构成的贸易网络实在是很值得切入探讨的题材!

在结束有关贸易商品的叙述之前,且稍稍提一提前面略过的亚洲的制造品吧。如同前面的

引文提到过的那样,中国出口瓷器、丝绸之类到亚洲其他地方;可是另一项大量的制造品

──印度棉布──通常都认为只销到东南亚和西亚。其实日本也辗转进口一些,同时中国

也有相当数量进口。徐光启就曾经观察到印度棉布要比中国自身所产的棉布来得细致!另

一方面,学术界都只注意到印度棉布在亚洲具有广大的市场,甚至於有一位印度史的专家

还说,从好望角到日本,整个亚洲,所有的人都穿戴着由印度织机拿下来的布疋。这当然

不对。在十四世纪的时候,也就是元、明之交,中国棉布已经长足发展,绝大多数的中国

人如果穿着棉衣,一定是本国的产品。更应该注意的是,中国也出口棉布到亚洲其他地方



中国棉布最早卖到韩国及日本,十八世纪初恰克图条约以後也卖到俄国。然而,在东南亚

世界,中国棉布也有一定的市场。稍早我们已经提及松江棉布。松江棉布在西方文献中称

为'nankeen',也就是南京棉布,经常出现在十八世纪以後的西方文献,因为欧洲贸易公

司或殖民统治者往往从中国出口松江棉布,运到他们的各处据点,供作制造军服之用。中

国棉布质地比较厚,既保暖又耐穿,适合缝制军服。

不过,另外一种更加粗糙的中国棉布也早在十六、七世纪时,甚至於更早之前,就已经出

口到东南亚地区。由於研究亚洲贸易网络当中之棉布市场的人,大多数是欧美学者,一向

认定亚洲贸易中的棉布都是印度棉布,因此欧洲东印度公司早期文献当中的'cangan'这种

商品,就被当成全都是印度的织物。几乎所有的诠释者都说'cangan'是印度科罗曼德尔海

岸的粗制棉布。多年前我在仔细阅读中译本的《巴达维亚城日记》时,发现至少在东亚所

交易的'cangan'其实大多直接来自於中国。

传统说法指出'cangan'这个字来自於原产地科罗曼德尔海岸的土语。由玉尔(Henry Yul

e)等人所编辑的Hobson-Jobson这本英文外来语辞典,专门提供来自印度、东南亚及中国

等语源的辞汇,可是在该书中却找不到'cangan'这个辞条或相关的说法。我个人认为,'

cangan'一词不是源出於假定的原产地科罗曼德海岸,而是源出於消费它的东南亚,特别

是印尼、马来世界。马来语称单疋的布匹为'kain',这个字重复一次,变成'kain-kain'

,就成了布疋的集合名词。而'kain-kain'应当就是'cangan'的字源。印尼、马来世界对

布疋十分讲究,品质高、花色俏丽的布疋经常用於宗教性、政治性或社会性的仪式当中,

并且也作为传家之宝(heirloom),因此这类布疋都有特殊的专有名称。但是粗糙的、日

常服用的、普通人家使用的布疋就是布疋,因此只用集合名词来叫,那也就是'kain-kai

n'了。

'cangan'的品质粗糙,价格也相当低廉,东南亚的一般居民也有能力消费。菲律宾群岛地

区进口相当多,特别是吕宋岛的北部。华商经常造访这些地方,拿'cangan'与土着交易。

这些'cangan'的产地极可能是中国,而且不是产於长江三角洲的松江棉布,大概是福建、

广东沿海地区所生产的土布。福建及广东在明朝时,从长江三角洲一带进口很多棉花,在

十八世纪以後又从印度的孟买及孟加拉大量进口,用来织作土布,当地使用之外也用於再

出口。所谓的'cangan'应该就是这种东西。

十分有趣的是,一直到十九世纪初期,在一本英国人编写的贸易指南当中,我们还发现了

以下的事实:菲律宾居民惯用中国粗棉布的历史持续得非常地久。现在属於菲律宾的苏禄

群岛(the Sulu Islands)在当时尚无铸币;通货使用sanampoory、cangan与cowsoong。

Sanampoory只是一个虚拟的名称,四个单位的sanampoories换取一疋六噚(fathoms)长

的cangan;Cowsoong又名nankeen,也就是松江棉布,每四单位的sanampoories可换一疋

四噚长的cowsoong。该商业指南还说:cangan「是一种粗糙的中国棉布,用於支付商品的

对价,认定为相当於西班牙银元一圆。」相对之下,松江棉布应该是指品质较为细致的中

国棉布了。这项记载显示在苏禄群岛一带,中国棉布是当地人的交易媒介,但也当成实物

使用。Cangan这种东西,在部分菲律宾群岛,一用就达四、五百年!在亚洲内部贸易、沿

海贸易与岛际贸易之中,cangan的确扮演过少许角色,这是我们在重建亚洲贸易网络的历

史时不可忽视的一项讯息!

(3)离散社群(diaspora)与贸易网络

贸易网络经常还涉及所谓「离散社群」的问题。这个所谓的海外华人或华侨,乃至於他国

的侨民有很大的关系。他们的存在,对贸易网络的构成有不小的贡献。

「离散社群」的英文'diaspora'这个字,源自於希腊文,本来是用来讲纪元前犹太人被掳

掠到巴比伦的「巴比伦大监禁」(the Babylonian Captivity)。研究非洲土着的人类学

家首先使用这个字中所隐含的「脱离故国」的涵意来建构一种概念,用来说明跨文化、跨

部族的贸易网络的形成方式。研究非洲的历史学家柯丁借来建构他的跨文化贸易理论,带

进了「文明世界」的历史。对柯丁而言,随着农业的发明,「离散社群」就已出现,而随

着工业时代的开始,「离散社群」也就逐步消失。他认为「离散社群」的概念与贸易网络

的概念没有什麽差别。那麽,请问:什麽是「离散社群」呢?

「离散社群」是一种嵌入寄居地社会的暂时性或永久性的聚落,对寄居地而言,「离散社

群」的成员都是外地人或外国人,皆是他族而非我族。离散社群之内的居民,拥有自我认

同的文化,独立於寄居社会之外。来自同一原乡或者同一国度的人,可能在不同的异乡建

立起一个个的「离散社群」。「离散社群」的成员,一方面保存了原乡的文化,另一方面

也学习寄居地的部分文化,特别是当地语言,因此他们能充当在地人与新从原乡来的人之

间的沟通桥梁和贸易媒介。同一原乡的人,在不同的异乡分别建立「离散社群」。这些分

散开来的「离散社」因为分享相同的原乡文化,所以不难串成一条条跨越空间的人际网络

;用於贸易,就组成了人际关系的贸易网络。单一的「离散社群」提供服务给新从原乡来

的人,也提供同样的服务给来自其他由同乡所建立的另一个「离散社群」的成员。原乡有

时与「离散社群」失去联系,或者根本消失不见,都不会影响由「离散社群」所构成的网

络的运作。

举例来说,多年前王赓武先生写了一篇文章,叫作〈没有帝国的商人〉,实际上讲海外华

人的贸易网络。在近代初期,中国人若出国而不随原船返航、居留他乡异地,则永远不能

回国。另一方面,明、清政府也不支持华人在海外建立殖民地,原则上不会向海外华人伸

出援手。因此,对照於欧洲人所建立的亚洲贸易网络,背後总有强大的帝国在支持、居留

地的成员拥有返国的权利,住在「离散社群」的华人虽然可以接待自祖国来访的商人,自

己却回不了国,得不到祖国的关爱,所以他们是一群「没有帝国的商人」,他们的贸易网

络是一种自然形成的网络,不是一种有计划、有组织的贸易网络。

事实上,就近代初期的亚洲人贸易家而言,不只华商是「没有帝国的商人」,其他民族亦

复如是。不同的亚洲贸易家都在亚洲境内建立「离散社群」,形成贸易网络。例如,前面

很早就提过的亚美尼亚人、祆教徒以及犹太人,他们在很多港口都建立起「离散社群」;

又如印度的坦米尔人就在苏门答腊的亚齐、马来半岛的马六甲u2026u2026等地拥有「离散社群」

聚落;十七世纪上半,日本人在越南会安、菲律宾马尼拉、暹罗大城(阿犹地亚,Ayutt

haya)u2026u2026等地拥有其「离散社群」日本町(Nihomachi);华人在爪哇有「八芝兰」(

pecinan)、在马来世界有「中国村」(kampung cina)、在马尼拉有「涧内」(parian

),这些都是他们的「离散社群」。同样的,马来人与武吉士人也在岛屿东南亚各地拥有

「离散社群」聚落。马六甲是一个极为有趣的地方,因为它根本就是一个由数个「离散社

群」联合组成的港市,周边住的才是在地的马来人。

「离散社群」不只是商人的居所,它也吸引来自原乡的其他职业的人,或者招致他们前来

。王大海(《海岛逸志》的作者)便是一例。他被招聘到爪哇教书,後来入赘於爪哇三宝

垄(Semarang)的富商家中,最後跑回中国,一去不复返。另一方面,久居「离散社群」

的人也可能与在地女子成亲,哺育後代,因此「离散社群」中也充满了混血的一群。例如

马尼拉的mestizo、爪哇的peranakan和马来世界的峇峇(baba)和娘惹(nyonya)。事实

上,清代初期的台湾也可以被视作是一些华人所构成的「离散社群」。华人与原住民也诞

育了一些混血後代,称作「土生仔」或「土生囝」。混血者及其父亲们往往是在地跨文化

贸易的最佳媒介人物。

三、文化交流

不论是因为暴露在异邦文化的人群环绕中,还是因为与土生仔母亲的一方作文化上的抗衡

,住在「离散社群」里的人,都必须靠着原乡的文化来强化社群的自我认同。即便祖国的

政权不关爱他们,他们还是可以从祖国或其他的同民族「离散社群」获得文化商品的补充

,藉以维持或丰富其所执着的文化要素。十九世纪海峡殖民地(马来半岛附近一带的槟城

、马六甲与新加坡)的华人,不断地向广东订制所谓的「娘惹窑器」(Nyonya wares),

可说是一件有名的个案。

然而贸易「离散社群」的存在就是要与别的民族进行贸易,为了沟通上的需要,或多或少

都得学习一些对方的语言与文化,因此文化的交流终究不可避免。峇峇与娘惹就是一个显

着的例子。所谓的峇峇与娘惹,就是父亲的一方为华人、母亲的一方为马来人,双方结合

所生下来的子女。这样的家庭,其家庭语言系以马来文为基础,搀入一些华文语汇,构成

其「母语」(mother tongue);饮食也以马来食物为主,因为主持中馈的毕竟是马来人

妈妈。然而在其他方面,则以华人文化为主,表现在物质文化上的,就是向中国订购各种

家具及摆设。造访一位十九世纪的峇峇家庭,往往看到屋内吊挂着汉字对联,书写工整、

辞义典雅,而家屋的主人却一个字也不识得。这是因为文化认同还是华人文化,行礼如仪

的缘故。当然,峇峇家庭内部也有互相调适、相互涵容的地方,从而产生出折衷的文化。

例如,前述的「娘惹窑器」,基本形制都是广东瓷器,但其设色和图案却专属於峇峇、娘

惹的一群人所有。

进一步来说,彼此并不互相通婚,只是相互贸易往来的人群间,也会发生文化的交流,并

且还将交流的结果传回原乡,再被原乡文化吸收,成为原乡文化的一部分。举一个例子来

说。当葡萄牙人到日本、澳门等地贸易的时候,往往因资金不足,因此以葡萄牙人惯有的

「海事保险借贷」(respondencia)的作法向当地人借贷。所谓「海事保险借贷」是指一

种借贷方式,贷入款项的一方拿这笔钱来租船、办货,出海贸易。借出钱的一方,以一个

航行来回向贷款者收取本利,其利率水准通常高於一般的借贷;不过,贷款者只在船舶安

然返航时才归还本利,若遭事故不能返回,则借出款项的金主不能主张其权利。在这样的

安排下,「海事保险借贷」也就具有保险的功能了。完全使用自己的钱去租船办货,一旦

船只失事,全部的资金都付诸流水。如果部分资金采用「海事保险借贷」,则虽然要付出

高额利息,但也分摊掉一些风险。显然就海事贸易而言,「海事保险借贷」是一种很有创

意、很具理性的作法。

於是,近代初期的亚洲海洋贸易家们就抄袭了葡萄牙人「海事保险借贷」的作法。荷兰人

称之为'bottomrij'、英国人称为'bottomry'、日本人称为「投银」或「抛银」,都读作

'nagegane'。中国人也学到这种作法。那麽,中国人怎麽叫这种「海事保险借贷」呢?答

案是「海利」或「水利」。广东人称为「海利」,台湾人称为「水利」,後面的叫法与埤

圳这类灌溉设施完全不相干。

在制度上,也还有多种现象可以观察。例如,在《诸蕃志》、《岛夷志略》、《星槎胜览

》、《瀛涯胜览》等十五世纪以前的中国文献中,提到东南亚地区的公用度量衡,通常回

提到「婆兰」或「播荷」(Bahar),那是印度的量词(unit)。可是十六世纪以後的中

国文献或欧洲文献,却经常提到pikul (picul)、kati (catty)、tahil (tael),

拼写略有出入,其实其内容就相当於中国度量衡当中的「担」、「斤」、「两」。这一方

面说明了十六世纪以後华人在东南亚的影响力取代了印度人,另一方面也说明了华人在东

南亚世界的商业活动中扮演积极角色,从而使得中式度量衡成为普遍接受的用法。

当然,文化互动是双向的。我们不能老是以为中华文化高於周边国家。谁高谁低,其实很

难说。况且,朝贡使节的往来其实对文化交流的贡献很少,因为那是仪式性的、表象式的

。真正从事往来的,其实以商人为主,以水手为主。而其间文化性的自我防卫比较少,交

流的目的出於实用或者无心插柳,自然成荫。所以我们看到波斯人的'nakhoda'制度,通

行於全亚洲,成为中国人的「船主」或「出海」;马来人的'abang'成为中国船上的职司

「亚班」或「阿班」。另一方面,汉语当中的「公司」变成马来字根'kongsi',成为好几

个字的构字基础。再回来提一提张燮的《东西洋考》卷九〈舟师考〉吧。在这一部分,张

燮经常提到两种海洋地形「坤身」与「老古」。「坤身」在现在的台湾写成「鲲鯓」,可

能来自越南文,意指沙洲;「老古」我们写作「老古」,源出於阿拉伯文,意思是珊瑚礁

。这些名词不只是名词,背後还隐含着一些与海活动相关的知识。

四、结语

一位英年早逝的荷兰社会学家梵勒(Jacob van Leur)在二十几岁时写了一篇论文,获得

了莱登大学的博士学位。这篇论文在1954年被译成英文,收录他的书中,书名为《印度尼

西亚的贸易与社会》。虽然说书名单独点出「印度尼西亚」,梵勒倒认为他的论点适用於

全部的东南亚社会。他主张:在现代资本主义,也就是工业资本主义降临之前(时十八世

纪末以前),亚洲的海洋贸易拥有一个「历史常数」(historical constant),虽经欧

洲人的侵入,也不受影响。他所谓的「历史常数」指的是亚洲人自己经营的海洋贸易,并

且这个海洋贸易的特色就是一种由「小本经营的贸易」(peddling trade)所构成的。本

钱读厚,载货不多的小贩们,共乘一船,在港口与港口间从事小规模的贸易。我们可以同

意:近代初期的亚洲海洋贸易的确有许许多多的小商人参与,特别是在沿岸贸易与岛际贸

易上是如此,而亚洲境内贸易当中也常出现搭船贸易的小商人。可是梵勒只见其小,不见

其大,他竟然忽视了每一艘贸易船上通常都有一「船主」,为他自己或代表他的雇主经营

大规模的交易。不过,如同前面所言,在欧洲人到达东亚之後,一直到十八世纪结束以前

,亚洲内部各层次的海洋贸易不但没有消失,反而还有新的发展。这点,梵勒的看法还是

极为可取。

由於欧洲人留下有系统的历史文献,并且向善意的读者开放。由於学术界当中,能利用欧

洲语文的人比能使用母语之外其他亚洲语文的人多,因此不管是欧洲学者还是亚洲学者,

都倾向於利用欧洲文献来重构亚洲的历史图像。然而梵勒早就提醒研究者,欧洲文献是一

群站在堡垒里面、站在船舱甲板上向外观察者所得到的记录,既不客观,且不周延。如果

只凭藉这样的记载来重建历史,难免会落入「以欧洲为中心」的思维。我们也发现,利用

欧洲文献的好处虽然很多,但不在欧洲人观察范围内的史实,就无法被找出来加以重建与

认知。这是为什麽过去的研究都认为欧洲人来到东亚以後,亚洲人就退到历史舞台幕後的

原因吧。想一想,当时有多少欧洲人到东方来呢?以十七世纪的台湾为例,当时住在台湾

的汉人有好几万,原住民人数更多,而荷兰人却只有一千出头。然而,当我们参观故宫博

物院在2003年举行的福尔摩沙特展时,我们却只能看到不多的台湾原住民、少数几个汉人

,好像十七世纪台湾的历史就是片断的荷兰史,或者是荷兰殖民地史。是这样吗?历史的

真相真的是如此吗?不是的。只是学者若不用尽各种办法去均衡地重建一个时代的历史,

而只是贪图方便,或是缺乏反省能力,那就不免落入同样的谬误了。在近代初期的亚洲贸

易网路中,参与者不只是欧洲人,也不只是华人。如何去开发更多的议题,寻找更多的文

献,特别是当地文献,应该才是正确认知历史事实的不二法门。

──原为2005年1月22日在日本大阪大学的演讲稿,此据英文稿本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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