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流动资金担保项目,帮助美出口商获得为参与投标、改进产品及支付外国合同定金等出口前所需的流动资金;
2、出口信贷保险项目,为美出口商因外国买方或债务人出于政治或商业原因不履行合同而造成的损失提供担保;
3、中长期信贷保证项目,通过为贷款银行提供保证来帮助外国买方获得信贷;
4、中长期贷款项目,向购买美国产品的外国买方提供买方信贷;
5、信贷保证便利措施项目,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以外国银行为贷款对象,为美信贷方与其债务人之间建立以一年为期限的、最低便利额度为1百万美元的一个信贷担保额度,使美国的出口方能多次销售其资本货物及服务;
6、项目融资项目,提供以有限追索权为基础的项目融资,以支持美国出口商参与国际竞争;
7、环保与核项目,支持出口商出口有益于环保的商品及服务或参与竞争外国环保项目;
8、飞机融资项目,为在美制造的新、旧飞机的出口提供融资。
此外,美国进出口银行还建有u201c小企业项目u201d,为美国1100个小企业的出口提供融资或信贷担保。按照规定,进出口银行必须将其10%的资金用于支持促进美国小企业的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