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中行为例
1.保理商(银行)审核出口商提交的《出口商业发票贴现申请书》的各项内容,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保理商对出口商在本行的授信情况进行调查,确认可在本行为该出口商核定的授信额度中划出专项额度用于出口商业发票贴现,与出口商签署《出口商业发票贴现协议》。
3.贴现时,出口商向保理商提交《出口商业发票贴现申请书》及商业发票、运输单据副本及其他相关单据,保理商审核《出口商业发票贴现申请书》及商业发票中的有关内容。
4.保理商应逐笔办理贴现,将贴现款项给付出口商,在办理贴现时收取手续费,同时扣减出口商贴现额度,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5.收到债务人付款后,保理商应在扣收本息后将余额划入出口商帐户,恢复出口商贴现额度,做相应的会计处理。
6.如已贴现的应收帐款到期后未能收回,保理商应自相关发票到期日起以恰当的方式向出口商催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