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依据动态比较利益的原则,在现行汇率和关税的基础上,裉据国际市场行情,选择需求量较大的商品出口,以期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商品以不同的方式出口,定价方法也就不同。
1.通过外贸企业出口商品 通常分为两种定价情况:
(1)政府定价和实行政府指导价。国家对极个别出口商品进行直接定价;还有一些出口商品实行政府指导价。外贸企业原则上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和浮动幅度组织收购,按质论价,或适当加价,或适当减价,以不高于国际市场价格的正常水平,在自负盈亏原则指导下,按照政府定价的水平,制定出口商品价格。
(2)市场调节的出口商品。由工(农)贸双方协商定价,尽可能反映国际价格水平。一般采取u201c逆算法u201d,按照国际市场成交价格,测算出口商品的国内价格,或通过换汇成本估算出口商品的收购价格。
2.外贸代理 对于实行外贸代理出口的商品,由出口生产企业根据生产成本和国际市场状况自行定价,外贸代理企业收取一定的代理出口手续费,费用水平由委托方和代理方协商确定,委托出口企业自负盈亏。
3.生产企业(企业集团
)自营出口 具有自营出口权的生产企业(企业集团)的出口商品,只存在出口成本,企业只需通过国内外市场价格的比较,选择比较有利的商品出口,获得较大的利润。所以,自营出口的企业进行出口决策的依据是商品的国内价格。
4.有配额的出口商品 这类商品实行公开招标的方法,选择具有优势的企业出口,提高出口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