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商品执行预验也有以下一些缺点1.对尚未成交的商品执行预验,如果合同、信用证规定了新的检验项目,在出口换证时就要重新抽样,补验有关的项目。
2.预验的批次不同于出口的批次,就要发生分批或并批出口的现象,有些商品出口换证时,如不能使用原来的检验结果数据,就要复验或重验。
3.预验商品如果超过检验有效期,原来的出口商品检验换证凭证单就失效了,还要重新报验,增加了重复劳动。
4.包装前预验的商品,在包装完成后,还要进行补验包装。
5.为了保证货证相符,预验商品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来加强批次管理,以防批次错乱。
经预验初评合格的出口商品,出口时,外贸经营单位应持出口商品检验换证单(或预验结果单)连同合同、信用证副本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报验,申请出口换证。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审核检验依据,并按照规定执行查验或口岸查验,对符合规定要求的,准予换发证书,办理放行手续,才可报关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