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各地查处的骗税案件看,骗税的手法不断翻新,并出现新的特点和动态。一是骗税手法更加隐蔽,退税部门的防骗难度加大。二是骗税的胆量越来越大,更加肆无忌惮,活动更加猖獗。三是骗税活动的范围逐步由敏感地区向非敏感区域转移,由南方向北方转移。四是骗税分子消息灵通、行动迅速,通讯、交通工具先进,骗税一旦暴露,其不法分子会迅速携款逃窜,销声匿迹;或者负隅顽抗,对执法人员施加威胁甚至暴力反抗,妄图阻碍打击骗税斗争。
假业务假凭证。出口退税的主要凭证有:出口报关单、外汇核销单、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税票等。采用此种手法的不法分子,一是有相当高的伪造上述退税凭证的设备和能力,二是通过非法手段骗取或利用合法身份,利用欺骗手段成立u201c皮包公司u201d并骗取出口经营权,或者与出口企业相勾结,并利用其合法身份持伪造单证,到退税机关骗税。
假业务真凭证。在退税机关防伪鉴别能力提高,单靠伪造退税单证不容易得手的情况下,骗税分子往往采取空车、空箱报关出口,或者以少报多、以次充好的手段骗取出口报关单,钻海关抽检率低的空子,蒙混过关;采取与国外非法客商相勾结,将款项汇入国内,事先或事后汇出,骗取外汇核销单;与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生产企业人员相勾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专用税票。对增值税专用税票一般采取的手段是,在退税率较高的情况下,由与其相勾结的企业先缴税,取得增值税专用税票,连同取得的上述单证,持证到退税部门骗税。如退税率为17%,先缴6.8%(17%×40%),那么,还能骗税10.2%,即骗税60%。此种手法虽然预先支付一定的骗税成本,但更具有极大的隐蔽性和欺骗性及诱惑力。
内外相互勾结。为了达到骗税的目的,不法分子惯用的手法就是打通关节、相互利用,不惜用金钱、美女打通企业、海关、外管、工商、外经、征税、退税等部门的关节,为其实施骗税打开方便之门。在各种手段的诱惑下,有的工作人员直接给骗税分子提供退税凭证、通风报信,或明知有假给予放行,使骗税屡屡得逞。一是勾结外贸企业人员,以u201c委托代理出口u201d为名,采取u201c四自三不见u201d方式骗税。二是勾结生产企业人员,给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税。三是勾结海关人员,明知出口有假也给予放行,出具报关单并传递虚假的报关出口信息,致使骗税得逞。四是勾结外汇管理部门人员,获取外汇核销单骗税。五是勾结工商、外经贸部门人员,使其披上合法身份的外衣,骗税更加方便。六是勾结征税机关干部,在协查回函时,将其假发票、假税票说成真的,未征税说成已征税等,使骗税更加容易;七是勾结退税机关人员,其危害性更大,骗税易如反掌。最后,如果党政官员被拉下水,就成为犯罪分子的保护伞,甚至形成地方保护主义,阻碍打击骗税斗争,不法分子骗税会更加有恃无恐。
上述种种骗税行为都会给国家造成极大的损失,不仅国家财力被流失,而且也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经济秩序。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利欲熏心,以身试法。在当前退税率相当高的情况下,骗税分子如苍蝇见血,定会置法律于不顾频频活动,甚至敢冒杀头之祸铤而走险。有的企业受利益的驱使,也会与不法分子相勾结或直接进行骗税。
监守自盗,有机可乘。u201c苍蝇不叮无缝蛋u201d,骗税活动之所以频频发生,从主观上讲,主要是国家公务人员在金钱、美女等糖衣炮弹面前成了俘虏,经不起诱惑。正是由于这些腐败分子的存在才给骗税活动提供了条件和滋生的土壤。从客观上讲,个别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不负责任,使骗税分子有机可乘。
手段落后,监控不力。防骗手段虽有改善,但仍未从根本上改变手工操作、肉眼识别等落后局面。监控系统不配套,信息网络不健全,未能达到全面、快捷和准确地辨别出口业务的真伪。
征退脱节,机制不全。征退双方衔接不够、配合不力、监督不严,缺乏有效的征退约束监督机制,也是造成骗税的原因之一。
行政干预,地方保护。个别地方的领导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对打击骗税尤其企业骗税,错误地认为会影响当地经济的发展,不仅不予支持甚至乱加干涉和阻挠,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骗税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