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进口到货统计数字准确可靠,统计时应注意几个问题的处理:
1.由各进出口总公司统一对外订货的进口商品,订妥后将合同交委托口岸,统一由委托口岸公司作进口订货、到货统计。
2.由口岸公司订货、并负责执行合同的进口商品,由负责订货的口岸公司作进口统计。
3.由本口岸委托其他口岸代理订货,并由代理口岸负责执行合同的进口商品,由受委托代理的口岸公司作进口统计。
4.由本口岸委托其它口岸代理订货,订货后合同由本口岸负责执行的进口商品,由本口岸作进口统计。
5.内地省(区)、市、厂矿委托口岸公司订货并负责进口的商品,由受委托的口岸公司负责作进口统计。
6.凡直接委托我驻港澳贸易机构代为进口的商品,由原委托省(区)、市作进口统计。
7.省(区)、市委托各进出口公司代为进口的地方外汇进口商品,由受委托的省(区)、市进出口公司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