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国批发企业普遍经营规模不大,经营区域有限,系统或地区的从属性过强,特别是国有批发企业,大多数仍未摆脱行政的干预,传统经营观念和经营机制不善,阻碍国有批发企业的发展,难以起到优化商品流通的主导作用。任何一个批发企业,如果经营观念落后,经营手法陈旧,其地位就难以巩固。如果整个批发行业功能衰退,不能适应现代竞争的需要,就会出现生产商和零售商的u201c越位u201d,流通通路的u201c短路u201d也就在所难免。因此,要建立一个健全高效的流通高速公路,批发组织的功能再造是一个亟须解决的问题。
批发企业无论是在流通一体化中作为主导企业或依附企业,还是单独地执行其批发职能,要想不被其他企业所取代,必须进行自我改革,根据自身条件进行以下方式的转化。
对我国的批发企业,尤其是国有批发企业来说,应该改变传统的批发业概念。从我国流通业的现状看,生产企业的自销、零售企业向生产企业的直接进货都是批发机能的具体表现,对传统批发企业形成了一定的冲击。因此,批发企业必须对自身的社会存在机能进行再发展、再构筑。实力较强的批发企业可以朝功能多元化方向发展,为生产商和零售商提供全面的高质量的服务。现代批发企业的基本功能主要包括:贸易功能,根据市场需求向生产者大批量购进商品后小批量配销给零售商;储运功能,通过仓储和运输,解决商品产销之间的空间矛盾和时间矛盾,尽量降低生产商和零售商的库存;融资功能,直接或间接地向生产商和零售商提供财务援助;信息功能,向生产商和零售商提供市场信息和咨询服务,等等。
与多功能型方向相反,一些实力较弱的地区性批发企业,要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生存下去,可以借鉴国外经验,向有限职能批发商方向发展,如现购自运批发商、直运批发商、卡车批发商、货架批发商、邮购批发商等,其经营方式只提供批发商的一部分职能或一部分服务,以低毛利、低费用、低价格为竞争优势,向零售商提供更经济实惠的货源。
总代理、总经销的经营方式是现代批发业的发展潮流,它有利于建立工商之间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避免了商业企业不分大小都到生产商进货的诸多弊端。批发企业推行这种经营方式,要注意抓好名牌商品经营并挖掘那些具有潜在市场的商品;在与厂家的关系上,要坚持u201c利益均沾,风险共担u201d的原则,注重信誉,避免短期行为;有条件的批发商还可采取参股、合资合作等方式,充当生产企业的总代理、总经销;积极探索开展经纪人、定牌监制等多种经营方式。
和传统批发业相比,物流配送中心是现代批发业的主要形式。我国的批发企业所具有的良好信誉和庞大的进货渠道是许多零售企业所无法比拟的。批发企业可以充分利用现有仓库、网点、设施设备加以改造,逐渐发展成为集储藏、保管、包装、加工、分货、配送、运输等功能于一体的信息系统化程度较高的专业物流配送中心,为零售企业提供商品配送服务,实现零售商的零库存,为生产商解除后顾之忧。
综合商社作为一种集内外贸、生产加工及金融为一体的大型商贸组织,具有规模大、多元化、综合实力强等优势,不仅在国内商品流通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而且有利于开发国际市场。一些规模较大、实力雄厚的国有批发企业可以在政府的支持下,通过联合、兼并、参股、控股或连锁的形式向多领域拓展,建立起全国范围的商品流通网络,形成对内外贸两个市场的控制能力,逐步向综合商社方向发展。
作为商品流通通路中间环节的批发企业,无论向哪一种方式转化,都必须以现代化科技为基石,这是现代批发商业的一个最基本的要求。从商流方面的订货、发货、结算处理,信息流方面的情报收集、分析、传递,到物流方面的货物进出库、分拣、分类、包装等,都应实现自动化管理。只有这样,才能加快流通速度,降低流通成本,从而适应现代市场竞争的需要。同时,只有批发组织内部结构与管理进一步优化,它所形成的批发流通结构才是一种优化的结构,由此而形成的商品流通通路才是优化的通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