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出口现状及面临问题 1998年我国出口位居世界第九位,可以说,中国已经成为世界贸易大国。但是从出口商品构成来看,我国能够大批量进入国际市场的还是劳动密集型产品。虽然在国家相关政策的推动下,1996年机电及运输设备业的出口总额首次超过轻纺产品的出口总额,不过仔细分析一下不难发现,我国的机电产品出口从本质上讲是一种加工装配业务的出口,并未脱离劳动力密集的生产方式,所需的技术、原料、零配件、生产设备都从国外进口,与国内产业的联系较少。换言之它只是部分改直接出口劳动密集型产品(如纺织品)为出口以价值更高的产品(如机电产品)为载体的装配劳动。这种贸易结构与我国的劳动力丰裕、工资成本低是相吻合的,并且在过去的一段时间内使我国得到了一些贸易利益,如增加就业,提高人民的收入,增加国家的外汇收入。但现在的问题是:这种贸易结构在国际竞争中是否具有竞争优势?能否长期化?
关于劳动密集型产品的新说法:美国经济学家里昂惕夫曾用投入产出分析法对Hu2014O理论进行实证分析,根据Hu2014O理论,美国应出口资本密集型产品,进口劳动密集型产品。但里昂惕夫对美国的200种进出口商品进行统计分析后却得出了一个相反的结论。对此经济学家有各种不同的解释,但有一点已非常明确,这就是劳动密集型产品和资本密集型产品主要不是用产品本身来区分的,而是用投入要素来区分的。也就是说,同样一种产品在发展中国家可能是以密集的劳动生产的,在发达国家则可能是以密集的资本生产的。就象服装、鞋帽、玩具、食品之类,就产品来看是劳动密集型产品,而在许多发达国家则是资本密集型的。即使在这些国家也要投入较多的劳动,但这些劳动是同较多的资本结合进行生产过程的,结果就是更多的劳动生产率。面对发达国家在劳动密集型产品市场上资本对劳动的替代,发展中国家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并不具有竞争优势。
贸易障碍增多:虽然我国劳动密集型产品因工资低而劳动成本较低,发达国家进口会进一步提高其福利水平。但面对国内充分就业的压力,仍会以各种壁垒阻碍廉价的劳动密集型产品进入,从而使以劳动密集型和自然资源密集型产品出口为主的国家总是处于不利地位。事实上这种情况经常发生,例如我国的纺织品出口就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受到美国的限制。
我国沿海地区劳动力成本低廉优势正在减弱:从1995年开始,加工贸易开始成为我国产品出口的第一大方式。从1998年统计数据来看,加工贸易额1730。4亿美元,出口额1044。7亿美元,分别占该年进出口总额的 53。4%和56。9%,且1998年加工贸易进出口额是1991年的3倍,同期进出口总额为2。4倍,由此可见加工贸易增速快于全国进出口总额的发展速度。我国加工贸易主要集中在沿海地区,仅广东、上海、江苏、山东和福建五个沿海省市加工贸易合计占到80%以上。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经济快速增长,我国沿海地区工资增长很快,据1995年与1985年的统计数据显示,沿海地区工资水平大幅提高,其中上海上升了77。9%,北京上升了48。9%,广东上升了42。1%,劳动力成本低廉优势正在减弱。面对东南亚、南亚甚至非洲国家更具竞争力的劳动力优势的压力,如何使外贸更好发挥对经济增长的引擎作用,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进入90年代以来,以信息技术为主导的新科技革命蓬勃发展,知识经济初显端倪,世界产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发达国家科技与产业飞速发展,据OECD统计,其主要成员国的知识经济已占国内生产总值的50%,高新技术产业在制造业的比重不断提高,目前已接近30%;出口商品结构逐步转到以高新技术产品为主的方向,OECD国家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工业制成品出口比重目前已接近40%;知识密集型服务出口发展迅速,到2002 年OECD国家此类服务出口将占其服务出口总额的一半左右。根据世界银行《1998年世界发展指南》的资料,1996年的一些新兴市场高新技术产品占工业制成品出口达到相当高水平,新加坡为71%,马来西亚为67%,韩国为39%,墨西哥为32%,台湾省为50%。世界科技革命及全球产业结构的深刻变化,发达国家和部分新兴市场科技与产业巨大的竞争优势进一步对我国的长期出口竞争力提出严重挑战。
因此,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大力推动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加快我国出口产业的技术创新,全面增强国内出口企业的竞争优势,是我国外贸跨世纪发展的重大课题。
(二)启示与对策:走科技兴贸之路
我国要想由一个贸易大国成为一个贸易强国,充分发挥国际贸易对经济发展的引擎作用,实现出口的可持续增长,科技兴贸是必由之路。科技兴贸是产业科技化的必然结果,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和高新技术的广泛应用导致产品质量提高和结构的优化,最终才能体现于出口商品质量提高和结构的优化。因此要想实现科技兴贸,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是一个关键。
高科技产业在我国尚属于幼稚产业,为扶持其发展,根据战略贸易理论,在贸易政策方面政府应给予适度保护。首先在关税方面:尽管随着u201c入世u201d的临近,我国关税税率在不断下降,但政府仍应以有效保护率理论为指导制定适宜的关税税率,设置合理的关税结构,对高科技幼稚产业维持适度的高关税。其次,灵活运用进口配额、进口许可证、政府采购等非关税手段。对政府采购、进口配额和进口许可证实行招标制度,将招标的收入补贴给消费者,尤其是被保护行业的下游工业。最后,对高科技产业的保护要有合理的期限。当被保护企业具备了一定的国际竞争力,应该逐步降低关税和非关税的保护作用,更多的使用生产补贴,这不仅能引进竞争机制,提高效率,而且还能针对不同的产业灵活实施有差异的补贴率,更好发挥政策对产业的作用。
此外,根据战略贸易理论,政府采取适度保护的目的是为了促使企业具有规模经济,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并带来外部经济。但目前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规模普遍较小,市场集中度太低,企业在较高的生产成本上运行。据统计,我国计算机行业的u201c领头羊u201d联想集团1997年的销售额为151亿元人民币,仅及IBM公司的1/43。1994年我国的电子通讯、电气机械、医药行业内的最大四家企业的市场集中度分别为11。3%,9。8%和11。0%,都处于完全竞争和垄断竞争市场结构的边缘,无明显的规模经济。因此,政府还应采取其他措施提高产业的市场集中度,在产业内扶植起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比如:鼓励优势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和产权市场跨地区跨所有制收购兼并弱势企业;除了创立u201c二级市场u201d为高科技重点企业提供资金融通外,还应对重点企业的研究开发活动进行财政补贴,给予税收优惠和信贷支持,为企业获得动态规模经济创造条件;同时由于行业保护抬高了产品价格,超额利润的形成必然诱使大量高成本企业的进入,为了保障重点企业拥有足够的市场份额,政府可以采取适当的进入管制,防止过度进入。
高科技产业的发展和科技兴贸将是一个过程。为吸取韩国、马来西亚等国急于发展高科技产业而陷入困境的教训,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在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进口替代的同时仍应继续发挥我国在劳动密集型产业上的比较优势。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生产力发展很不平衡,在沿海地区工资快速增长的同时,我国许多内地城市工资水平仍然很低,加上我国近乎无限弹性的劳动力供给,为我国继续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提供了可能。因此国家应出台政策引导加工贸易转向内地城市并为沿海地区的高科技产业发展提供物质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