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抵押采购商品贷款的金额,一般都交给经纪人货价的25u201450%,偿还这种贷款的方法,是将这种贷款转为商品抵u2014押贷款。
2.国际通行的计息时间为u201c算头不算尾u201d,唯独日本两头都计息。美国、西德和法国一年按360天计息。
3.混合信贷中,政府贷款占全部贷款金额的比例,不能超过30%。
4.买方信贷之利率,一般都低于市场利率。各国官方出口信贷机构的买方信贷利率,一般都执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规定的利率。
5.出口信贷的贷款,不能用于当地费用支出,也不得用于第三国,贷款只能用于支付贷款国的出口商。出口信贷均为分期偿还,各国都由国家对出口信贷的经济、政治风险,给予全部担保。
6.进口商利用买方信贷购买机械设备时,都规定有最低金额起点,但各国的规定也不尽相同。未达到最低起点,则不能使用买方信贷。
7.提供买方信贷的国家,其出口的货物,只限于是该国制造的,如该货物的部件是由多国的产品零件组成,则本国部件最低要占50%以上。
8.在卖方信贷活动中,出口商签订合同后,进口商要预先支付10一15%的货款。在买方信贷活动中,进口商则需预先交货款15%的现汇定金。该定金既可在合同生效日支付,也可在合同签订后60天或90天内支付。
9.在承购应收帐款业务中,任何承购组织在其承购了出口商的债权后,如遇到进口商拒付,则不能向出口商行使追索权。
10.承购匠收帐款业务的手续费用率,大都为应收帐款总额的1.75u20142%,该项信贷业务的利率,则通常比优惠利率高2~2.5%。
11.银行办理在途货款抵押贷款时,一般都凭装船提单发放贷款。对待运提单则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