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201c零售u201d一词源自法语动词u201cretailleru201d,意思是u201c切碎(cut up)u201d,是以一种基本的零售活动,即大批量买进并小批量卖出。例如:一个 便利店可以二十四箱为单位买进听装豆子,再以单个听装豆子为单位卖出。但 零售企业并非唯一的u201c拆装(break bulk)u201d商业实体。批发商也可以大批买进并向消费者小批售出。但将零售企业与其他分销贸易商区分开来的是消费者类型;零售企业的特征是向最终消费者出售,而批发商则是向零售企业或是其他商业组织出售。Baker(1998)将零售企业定义为u201c任何向个人或 家庭消费出售商品并提供售后服务的机构u201d。 有一种倾向,认为零售主要指有形(物质)产品的销售。然而,承认零售是一种包含服务的销售是必要的。一项服务可能是顾客主要购买的东西(如理发或航空旅行),或是顾客购买的一部分(如送货或培训)。零售不一定涉及有形的商品。 邮购和电话订购、到消费者家里或办公室直接 推销互联网及 自动售货机皆属零售的范畴。最后,零售也不一定只有一个u201c 零售商u201d。制造商、 进口商、非营利性公司和 批发商在把商品或服务销售给 最终消费者时即充当了零售商的角色。另一方面,制造商、批发商和其它组织为本组织使用或再销售需要而进行的购买则不属于 零售业务。
零售:向 最终消费者个人或社会集团出售生活消费品及相关服务,以供其最终消费之用的全部活动。这一定义包括以下几点:
1.零售是将商品及相关服务提供给消费者作为最终消费之用的活动。如 零售商将汽车轮胎出售给顾客,顾客将之安装于自己的车上,这种交易活动便是零售。若购买者是车商,而车商将之装配于汽车上,再将汽车出售给消费者则不属于零售。
2.零售活动不仅向最终消费者出售商品,同时也提供相关服务。零售活动常常伴随商品出售提供各种服务,如送货、维修、安装等,多数情形下,顾客在购买商品时,也买到某些服务。
3.零售活动不一定非在零售店铺中进行,也可以利用一些使顾客便利的设施及方式,如上门推销、邮购、 自动售货机、 网络销售等,无论商品以何种方式出售或在何地出售,都不会改变零售的实质。
4.零售的顾客不限于个别的消费者,非生产性购买的社会集团也可能是零售顾客。如公司购买办公用品,以供员工办公使用;某学校订购鲜花,以供其会议室或宴会使用。所以,零售活动提供者在寻求顾客时,不可忽视团体对象。在我国,社会集团购买的 零售额平均达10%左右。
零售贸易是指将商品或劳务直接出售给最终消费者的交易活动。在贸易运行中,零售直接面对最终消费者。通过零售经营,商品离开贸易领域进入消费领域,真正成为消费对象,从而完成 社会再生产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讲,零售是贸易过程的终点,处于生产与消费之间中介地位的终端。
从贸易发展的历史来看,零售是最古老的 贸易方式,最初的贸易可以看作是零售贸易的雏形。在市场发展的初级阶段,商品生产的小规模化决定了商品供应有限,消费者的自给自足决定了商品需求也十分有限。因此,贸易活动基本是零星的、分散的、小批量的,并集中于某一地区,主要由 零售业者来进行。偶然出现的大批量或较大批量的交易活动以及运输活动,也都由零售业者承担。零售是贸易活动的主要形式。随着商品 生产社会化和 专业化的发展,商品种类增加,需求扩大,交易批量增大,产销矛盾日趋尖锐,在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仅有零售贸易已不能适应社会生产贸易的要求,必须要有新的贸易 交易方式的出现。于是零售与批发分化,当批发成为贸易领域的一个行或部门时,零售也就成为专门面向最终消费者销售商品的待业。与批发贸易相比,零售贸易的主要特征有:
1. 交易对象是为直接消费而购买商品的 最终消费消费包括个人消费者和集团消费者。消费者从 零售商处购买商品的目的不是为了用于转卖或生产所用,而是为了自己消费。交易活动在营业人员与消费者之间单独、分散进行。
2.零售贸易的 标的物不仅有商品,还有劳务, 即还要为顾客提供各种服务,如送货、安装、维修等。随着市场竞争的激烈加剧,零售提供的售前、售中与售后服务已成为重要的竞争手段或领域。
3.零售贸易的 交易量零星分散,交易次数频繁, 每次 成交额较小,未成交交易占有较大比重。这是 零售商应有的定义。在国内零售的定义为少量销售的意思。因为零售贸易本身就是零星的买卖,交易的对象是众多而分散的消费者,这就决定了零售贸易的每笔交易量不会太大,而较少的交易量不可能维持持久消费,与之相适应,零售贸易的频率就特别高。正由于零售贸易平均每笔交易量少,交易资数频繁,因此,零售商必须严格控制 库存量。
4.零售贸易受 消费者购买行为的影响比较大。 零售贸易的对象是最终消费者,而消费者的购买行为具有多种类型,大多数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表现为无计划的冲动型或情绪型。面对着这种随机性购买行为明显的消费,零售商欲达到扩大销售之目的,特别要注意激发消费者的购买欲望和需求兴趣。为此,零售商可以在 备货、 商品陈列、 广告促销等方面下工夫,把生意做活、做大。
5.零售贸易大多在店内进行,网点规模大小不一,分布较广。 由于消费者的广泛性、分散性、多样性、复杂性,为了满足广大消费者的需要、在一个地区,仅靠少数几个零售点是根本不够的。零售网点无论从规模还是布局上都必须以满足消费者需要为出发点,适应消费者购物、观光、浏览、体闲等多种需要。
6.零售贸易的经营品种丰富多彩、富有特色, 由于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往往要挑选,u201c货比三家u201d,以买到自己称心如意,物美价廉的商品。因此,零售贸易一定要有自己的经营特色,以吸引顾客,备货要充足,品种要丰富,花色、规格应齐全。
零售处于贸易运行的终点,具体体现着贸易运行的目标。零售贸易的特点,决定了它有下列功能:
1.实现商品最终销售,满足消费者需要功能。 产品在生产者手中或批发业者手中,只是一种观念上的 使用价值,而不是可能被消费的现实的使用价值。产品只有进入消费领域才能成为现实的使用价值,在多数情况下,这需要通过零售贸易来实现。零售贸易直接面向消费者,通过 商品销售,把商品送入消费者手中,阳终实现 商品价值和使用价值,不仅满足了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各种具体需要,而且还为生产过程重新发动提供了 价值补偿和实物更新的条件,把生产者创造的 剩余价值由可能转为现实。
2.服务消费, 促进销售功能。 消费者对商品需求和服务需求是广泛的、多样的、复杂的,满足这些需求,零售贸易不仅要提供丰富的商品以供选择,还需要围绕着商品销售提供各种服务,如 信息服务、信用服务、售货服务和售后服务等,并以此为手段,扩大商品销售。在发达的市场经济条件下,零售的服务功能更为重要。
3.反馈信息,促进生产功能。零售贸易直接面向消费者,能够及时、真实反映消费的意见及市场商品供求价格变化情况,向生产者和批发业者提供市场信息,协助批发业者调整经营结构,促进生产者生产更多更好适销对路商品,满足消费者需要。
4.刺激消费,指导消费功能。零售贸易中的 商品陈列、 广告宣传、现场操作、销售促进等,能唤起潜在的消费需求,培养人们新的爱好和需求,引导消费者的 消费倾向、方式和时尚,为扩大再生产开拓更为广阔的市场,为 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创造新的物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