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B2B网站将呈现巨头独霸天下的'一边倒'格局。呈几何级数的收益增长特性决定了第一个达到足够规模和流动程度的网站规模效应甚至将会超过B2C消费门户或零售业巨人;而后来者即便能够列居第二,在这方面的效应也会大打折扣。
(2)行业性B2B网站难以脱离本行业转向多元化经营。这类网站只能在某一特定行业或领域内进行竞争,也可能会在与所经营行业极为密切的领域取得一些进展,但要涉足其它行业则难乎其难。
(3)行业性与功能性网站将会出现着眼于优势互补的联合。行业性网站虽有行业优势,却缺乏功能性专业知识,而功能型网站则欠缺行业经验及客户关系,二者的联合则可跨越行业性与功能性网站之间的沟壑,实现优势互补,在这类联合中,行业性网站将主要转向客户关系管理。
(4)软件供应商将打破系统平台界限。软件供应商根据所提供系统平台的不同分为交易软件供应商(如Ariba和CommerceOne)、拍卖软件供应商(如Moai和OpenSite)和交易平台供应商(如Broadvison)等三个不同的阵营,这种诸侯割据的格局将随着软件供应商间的联合和并购热潮的出现而被打破。
(5)交易型模式将增加派生服务。交易型模式尚局限于现货市场,随着客户数量的增多和对市场的日益熟悉以及软件平台在功能方面的提升,这类交易中心将有望提供期货和货场等派生服务。
(6)除大型企业外,公司集中模式将会被摈弃。早期的B2B商务软件将商品目录、拍卖及交易集中于独立的公司,这种以公司为中心、影响流动性的模式将会让位于集中于B2B网站的模式。
(7)提供基础架构及服务共享的新型超级网站(ASP)将会出现。虽然行业性网站难以逾越行业关隘,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们只能采用独立的基础架构与服务支持,提供共享后台系统的新型网站和以租用形式服务于不同行业性网站的功能型网站(ASP)可望在近1~2年内大行其道。
(8)传统商品交易所将被吞噬。商品交易所不但缺少连贯性,难于集成强大交易功能与B2B网站匹敌,并且缺乏业务处理集成能力,最终传统商品交易的领地将被新兴B2B网站吞噬殆尽。'e时代的恐龙'将成为传统商品交易所最好的诠释。
一、B2B在规模上远远大于B2C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消费品的交换流通可以简述为B2B原料采购、B2B网上分销、B2C零售三大环节。所以,单从销售规模上来看,B2B就远远大于B2C。
看一组美国统计局的数据,制造商销售收入占44360亿元中的42.0%、中间商销售收入(B2B电商)占51660,而零售商销售收入(B2C电商)占36380亿元中的份额仅有4.0%。所以如果从销售额来看,B2B对企业的影响程度也是远远大于B2C的。
二、B2B的网上分销将成电商发展新趋势国内电商市场不断扩大,互联网正在引发一场消费时代的变革,B2B的网上分销将成电商发展新趋势。
1、传统分销模式的局限传统分销模式一般按地域进行,制造商u2014u2014总代理u2014u2014区域总代理u2014u2014地方代理u2014u2014零售商。经过层层环节后,产品最终流向消费者,并且在此期间,人员配置、管理缺陷等很多问题凸现出来。
网上分销则不具备以上这些局限,不仅突破了地域限制,并且可以将代理商与产品进行信息化、数据化管理。通过数据库就节约了很多精力,大大减少了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节约了很多成本,并且使配送更加简捷、方便。
2、网上分销渠道的潜力通过管家婆网上分销系统,企业可以节约很多成本,并且利用有限资源,跨过时间、地域限制获得更多利益。在网络上,拥有充足的空间和市场进行品牌宣传、产品推广;网上分销还可以和消费者进行直接接触,减少中间环节;可以掌控价格市场,避免价格战及不良竞争模式;可以开发各种渠道及代理,扩大分销市场u2026u2026
三、B2B网上分销适用的对象个人认为,具有以下条件的企业都可以开展电子商务网上分销:
1、传统批发商通过网上分销,一是可以服务原有的下游代理商、分销商、零售商,二是可以拓展渠道范围,开发新的分销商、零售商,即4-6线城市的中端零售商,利润渠道更加广阔,长尾收益更加丰富。
2、传统连锁性商贸传统连锁性商贸,可以通过网上分销整合卖家资源,扩展销售机会,对上游供应商具有更大的诱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