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课堂 外贸网站 外贸SEO 付费广告 社交营销 外贸营销 外贸推广 外贸知识 外贸政策 外贸百科
当前位置:首页 > 外贸课堂 > 外贸知识 > 报关单的“二次核对”手续

报关单的“二次核对”手续

 对进口付汇金额在50万美元及以上的或联网电子数据不能查核的有疑问的报关单,银行、外管、税务等部门可指定专人或发函(特快专递)送报关单到签发地海关或监管处进行“二次核对”。手续如下:  (一)、对专人送报关单进行“二次核对”的,需持下列资料:

 1、介绍信;身份证或复印件。

 2、报关单“二次核对”工作联系单。

 3、原始报关单。报关员考试

 (二)、对发函进行报关单“二次核对”的,需邮寄下列资料:

 1、报关单“二次核对”工作联系单(必须清楚注明回邮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上一篇:结算单据和可转让单据的含义?


相关文章:

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3号

业务热线(微信同号):18143453325

业务邮箱:2848414880@qq.com

业务QQ:2848414880

目标:致力于帮助中国企业出海淘金

使命:为国内企业跨境出海提供动力支持

愿景:打造用户期待和尊重的外贸服务商

Copy © 外贸巴巴 www.waimao88.cn 版权所有备案号:浙ICP备1801312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