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运提单(Bill of Lading , B/L)
(一)提单的性质和作用
提单(Bill of Lading)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在收到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的一种证件,它体现了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相互关系。
提单的性质和作用,主要表现在下列四个方面:
1. 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出具的货物收据。
2.是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凭证。
3.是承运人和托运人双方订立的运输契约的证明。
4.是结汇单据。
(二)提单的内容
海运提单包括班轮提单和租船合同项下的提单两种。这两种提单的格式不同,其内容也有很大差别。前者除提单正面列有托运人和承运人分别填写的有关货物与运费等记载事项外,背面还有印就的涉及承运人与货方之间的权利、义务与责任豁免的条款;后者仅在提单正面列有简单的记载事项,并表明“所有其他条款、条件和例外事项按某年某月某日租船合同办理”,而提单背面则无印就的条款。
(三)提单的分类
1. 按签发提单时货物是否装船来分,有已装船提单(Shipped or on Board B/L)和备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ment B/L)。
①已装船提单(On board B/L),是指货物装船后,由承运人签发给托运人的提单。提单上必须载明装货船名和装船日期。已装船提单在国际贸易中被广泛使用。
②备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ping B/L),是指承运人在收到托运货物等待装船期间,向托运人签发的提单。这种提单没有肯定的装货日期,往往不注明装运船舶的名称,因而买方和银行一般不接受备运提单。备运提单如经承运人加注“已装船”字样,注明装船名称,装船日期并签字证明,也可转为已装船提单。
2.按提单有无不良批注,可分为清洁提单(Clean B/L)和不清洁提单(Unclean or Foul B/L)。
①清洁提单(Clean B/L),是指货物交运时外表状况良好,承运人未加有关货损或包装不良或其他有碍结汇批注的提单。清洁提单是国际贸易中广泛采用的提单。
②不清洁提单(Unclean B/L),是指承运人加注货物外表状况不良或存有缺陷等批注的提单。如“包装不固”、“破包”、“X件损坏”等。
3.按提单收货人抬头分类,有记名提单(Straight B/L)、不记名提单(Bearer B/L)和指示提单(Order B/L)。
①记名提单(Straight B/L),是指在收货人栏内,具体填明收货人名称的提单。它只能由提单上所指定的收货人提货,不能转让,又称为“不可转让提单”。记名提单一般只用于运输贵重物品或有特殊用途的货物。
②不记名提单(Blank B/I.),又称“空白提单”,是指收货人一栏内不填写收货人名称而留空的提单。提单持有人可不作任何背书转让或提取货物。由于这种提单风险大,国际贸易中很少使用。
③指示提单(Order B/L),是指在收货人栏内只填写凭指示或凭某人指示字样的一种提单。这种提单可以背书转让,又称“可转让提单”。背书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空白背书,仅由背书人(提单转让人)在提单的背面签字盖章;另一种是记名背书,即转让人除签字盖章外,还须列明受让人(被背书人)的名称。在国际贸易中,指示提单被普遍使用。我国在出口业务中大多使用凭指示空白背书的提单,习惯上称为“空白抬头”、“空白背书”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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