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检/申报:是报检人向检验检疫机构进行检验检疫报检,启动检验检疫流程的行为。其主要内容包括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按合同约定具备检验检疫条件:填制报检单,提出申请,出具或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和贸易凭证等。
(二)受理报检:是检验检疫机构按规定审核报检人报检单及随附的证明文件和贸易单证,办理报检的行为,包括审核报检单及随附单据和证件、接受报检并编制报检编号,出具报检回执或提出因不符合规定暂不能办理接受报检的意见;将已受理的报检单等资料转送施检部门施检。
1.计/收费:是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规定计算并收取检验检疫费的行为。主要内容有审核有关单据、按规定的收费标准计算检验检疫费用、收取费用。检验检疫收费复核、补收/退收检验检疫费等。
2.实施检验检疫:施检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报检的对象在实验室或现场实施检验检疫或进行检验检疫处理的行为。主要包括审核单据、根据报检单和随附资料做检验检疫准备、实施口岸查验、现场查验、隔离检疫、健康检查、抽样、实验室检验检疫、检验检疫处理、出具检验检疫结果、拟制证稿等程序。
3.签证/放行:是指检验检疫工作完成后或入境物品报检后,经施检部门初步检验检疫合格,检务部门按规定签发通关单或有关证书/单的程序。主要内容有审核全套业务单据、缮制检验检疫证通关单或有关的检验检疫证单。同时办理报检人的领证事项。
4.通关出(入)境:是报检对象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合格发放通关单后,通关出(入)境的程序。对出境对象而言,是检验检疫流程的最后环节。对入境而言,是受理报检后的第一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