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课堂 外贸网站 外贸SEO 付费广告 社交营销 外贸营销 外贸推广 外贸知识 外贸政策 外贸百科
当前位置:首页 > 外贸课堂 > 外贸知识 > 检验检疫:代理报检单位注册登记申请条件

检验检疫:代理报检单位注册登记申请条件

 申请代理报检单位注册登记的单位应当符合《出入境检验检疫代理报检管理规定》和国家质检总局规定的有关要求,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局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代理报检单位注册登记申请条件:
    (一)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单独申请代理报检单位注册登记的,该分支机构应当取得《营业执照》;
    (二)法人企业或所属法人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人民币200万元以上;
    (三)有固定经营场所及符合办理代理报检业务所需的设施;
    (四)有健全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五)有不少于10名取得《报检员资格证》(非自理)的专职报检人员;
    (六)企业信用度良好,无重大违法记录;
    (七)国家质检总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拓展阅读:

2012年报关员网课+直播押题(覃珍珍独家讲授)无忧通关套餐报名

2012年报关员考试VIP保过班报名

2012年报关员考试保过班报名




上一篇:检验检疫:原产地地理标志知识简介


相关文章:

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3号

业务热线(微信同号):18143453325

业务邮箱:2848414880@qq.com

业务QQ:2848414880

目标:致力于帮助中国企业出海淘金

使命:为国内企业跨境出海提供动力支持

愿景:打造用户期待和尊重的外贸服务商

Copy © 外贸巴巴 www.waimao88.cn 版权所有备案号:浙ICP备1801312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