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课堂 外贸网站 外贸SEO 付费广告 社交营销 外贸营销 外贸推广 外贸知识 外贸政策 外贸百科
当前位置:首页 > 外贸课堂 > 外贸知识 > 2010年外贸单证辅导:如何办理出口外汇核销

2010年外贸单证辅导:如何办理出口外汇核销

 1.什么叫"出口外汇核销单"
  "出口外汇核销单"指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发,出口单位和受托行及解付行填写,海关凭此受理报关,外汇管理部门凭此核销收汇的有顺序编号的凭证(核销单附有存根)。
  2.怎样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出口单位在向当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核销时,如报关单金额和收汇金额差额,须提供有关证明。
  ①补偿贸易项下以实物补偿的出口,出口单位必须提供经贸部门的批件,有关补偿贸易合同、有关进口报关单、发票、核销单寄向当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核
  销手续,外汇管理部门将逐笔登记裣出口额和补偿出口日期,补偿出口额满和
  补偿期满后,外汇管理部门将对新增出口按一般贸易逐笔核销收汇。
  ②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出口附加工合同和"登记手册"。对于一个合同分批出
  口并分批收取缴费者,凭原加工合同及所有的核销单和结汇水单(收帐通知)
  向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核销。
  3.出口单位将核销单丢失该怎么办
  如出口单位将核销单丢失,必须立即向发放核销单的外汇管理部门报告所丢失的核销单编号,并通过报纸发表声明,该核销单即行作废。



上一篇:外贸结汇单证分类


相关文章:

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3号

业务热线(微信同号):18143453325

业务邮箱:2848414880@qq.com

业务QQ:2848414880

目标:致力于帮助中国企业出海淘金

使命:为国内企业跨境出海提供动力支持

愿景:打造用户期待和尊重的外贸服务商

Copy © 外贸巴巴 www.waimao88.cn 版权所有备案号:浙ICP备1801312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