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让信用证不同于一般信用证,可转让信用证适用于中间贸易,相当于中间商一样,受益人也属中间商。另可转让信用证只能转让一次,即只由第一受益人转让给第二受益人。
可转让信用证适用于中间贸易,相当于中间商一样,向买方成交的交易,卖方再去寻找供货人将已成交的货物发给买方。
在国际贸易事务中,可转让信用证不同于一般的信用证,在使用过程中,需要明确其受益的一方是哪方面。可转让信用证的受益人往往是中间商,分将信用证转让给实际出口人办理装运交货,以便从中赚取差价和利润。
可转让信用证含义
可转让信用证的定义就是可以将信用证的全部金额或者部分金额转让给其他人,可转让信用证一般都是通过通知行开出转让信用证,转让信用证的开证人就是原证的受益人,在转让证中成为第一受益人(中间商),即由第一受益人将信用证转让给第二受益人(生产商或者供货商)。一般在转让证下的提单条款会要求提单的托运人显示中间商的名称,也就是第三方提单。
可转让信用证的特点
可转让信用证只能转让一次,即只能由第一受益人转让给第二受益人,第二受益人不得要求将信用证转让给其后的第三受益人。
但是,再转让给第一受益人,不属被禁止转让的范畴。如果信用证不禁止分批装运,在总和不超过信用证金额的前提下,可分别按若干部分办理转让,该项转让的总和,将被人为只构成信用证的一次转让。
可转让信用证与背对背信用证的区别
业务流程不同
可转让信用证的受益人一般是中间商,第二受益人则是实际供货商。受益人可以要求信用证中的授权银行(转让行),向第二受益人开出新证,新证由原开证行承担付款责任。
背对背信用证通常由中间商申请开给实际供货商。背对背信用证的使用方式与可转让信用证相似,所不同的是原证开证行并未授权受益人转让,因而也不对新证负责。
信用证形势不同
从信用证数量和当事人来看可转让信用证只有一张信用证,一个开证申请人和一个开证行。开证行在开出信用证后应同时对第一受益人和第二受益人负责,并且开证行只有在可让的授权下才转能转让,反之则不得转让。
背对背信用证涉及两张信用证,两个开证申请人,两个开证行和第一、第二受益人,并且原证的受益人即为新证的开证申请人。
总之,在实际业务中,信用证的转让并不等于买卖合同的转让,如第二受益人不能按时交货或单据有问题,第一受益人(即原出口人)仍要负买卖合同上的卖方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