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F——边境交货(……指定地点)
“边境交货(……指定地点)”是指当卖方在边境的指定的地点和具体交货点,在毗邻国家海关边界前,将仍处于交货的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给买方处置,办妥货物出口清关手续但尚未办理进口清关手续时,即完成交货。
“边境”一词可用于任何边境,包括出口国边境。因而,用指定地点和具体交货点来准确界定所指边境,这是极为重要的。但是,如当事各方希望卖方负责从交货运输工具上卸货并承担卸货的风险和费用,则应在销售合同中明确写明。
该术语可用于陆地边界交货的各种运输方式,当在目的港船上或码头交货时,应使用DES或DEQ术语。
A 卖方义务
B 买方义务
A1 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
卖方必须提供符合销售合同规定的货物和商业发票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信息,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凭证。
B1 支付价款
买方必须按照销售合同规定支付价款。
A2 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
卖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或其他必要文件,以便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出口并运至指定的边境交货地点以及从他国过境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B2 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
买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或其他文件,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进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及后继运输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1]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