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兑-Acceptance 远期汇票付款人为表示承诺汇票上的委托支付,负担支付票面金额的义务,而在汇票上所作的附属票据行为,或即指付款人同意发票人支付命令之表示。
国际收支-Balance of Payments
一国在一定期间内(通常为一年),将一切对外交易,有系统加以记录,编制而成的表式。此表式可显示一国对外经济交易全部状况及平衡程度,主要包括两个部份∶
(1)商品及劳务帐,又称经常帐(Current Account)
(2)资本帐(Capital Account)。
背书-Endorsement
有价证券持有人将证券权利转让予他人时,於证券背面签名表示同意转让者。
期货-Futures
一种交易条款已标准化,且须透过商品交易所的期货市场进行买卖的契约,内容约定买卖双方按某一特定价格,於未来某一特定时间交付契约所规定的项目及款项,可分为商品期货及金融期货两种。
热钱/逃避资本-Hot Money / (Refugee Capital)
为追求最高报酬及最低风险而在国际金融市场上迅速流动的短期投机性资金。是一种追求汇率变动利益的投机性行为。
主办银行-Arranger
在银行团联合贷款(Syndicated Loan)案中,与借款人磋商,取得代其筹措资金的委托,并筹组联贷银行团的银行。
货币供给额-Money Supply
指整个社会经济在某一时点所存在的货币数量。我国的货币供给额现有三种 定义,其范围如下∶
M1A=通货净额+支票存款+活期存款。
M1B=M1A+活期储蓄存款。
M2 =M1B+邮汇局转存款+定期及定期储蓄存款+外币存款。
境外金融-Offshore Banking
指主要处理非本国居住民存款与放款的金融中介业务。即资金取之於国外,应用於国外,与银行所在地国家的金融市场完全无关连,可不受所在地国家的金融管制,存款免提列法定准备金,并享有税捐减免的优惠。
付款银行-Paying Bank
信用状所规定担任汇票付款的银行。或受本国汇款银行的委托将汇款付给国外受款人的国外银行。
殖利率-Yield
系证券发行公司当期的股利与股票当期市场价格的比。长期持有某种股票者,可根据分析该公司殖利率所获得的结果,评估其股票价值。债券的殖利率是市场价格换算出来的比率,例如票面是100元,市场以95元成交,其殖利率为5%,此亦即收益率或投资报酬率。
换汇交易-Foreign Exchange SWAP
指在外汇市场买进(卖出)即期外汇,同时又卖出(买进)同种货币的远期外汇。是一种即期交易和远期交易的结合。期初两种币别的交换是根据即期汇价进行,而期末的交换,则是根据远期汇价计算模式,计算出交换汇价,再进行币别交换。
旅行支票-Traveler's Check
指一种由著名银行或旅行社发行,专供持有者於旅途中签发使用的支票,持有人不受时间上的限制,永久保存有效,在购买及使用时均须当面签名或盖章。
承销-Underwriting
指投资银行保证新证券发行後,发行公司可以获得特定数额的资金,若所获得的资金数额低於所保证的数额,则包销者负有补足的义务,亦即由包销者自行将未销出部份买进,然後再自行陆续售出。
选择权-Option
在选择权的契约中,买方(买入选择权)付出一笔权利金後,即有权利在契约期间内,以约定价格,向卖方买入或卖出该投资标的,而卖方(卖出选择权)则在收入一笔权利金後,有义务以约定价格,卖出或买入该投资标的。至於投资标的大致可分为外汇、利率、股票与商品。
认股权证-Warrant
即针对股票设计的选择权,具有以小搏大的杠杆作用。投资人付出一笔较小投资金额的权利金後,取得其将来在某一时点上,以履约价格向发行者购买该投资标的的权利。
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ary Receipts(GDR)
指企业将股票在国外出售,投资来源遍及全球,即国外的存托银行收存作为依据的股票,并发行存托凭证,凭证的持有人具有与原投资人相同的权利,而在出让时,即可用存托凭证转为原股,在该股票上市地卖出。
融资公司-Finance House
与一般商业银行不同的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在各国因法规与管理而异,大致有消费者融资、销售融资、商业融资等业务,例如美国的融资公司不收受存款,其资金来源除自有资金外,多仰赖自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借入。台湾地区目前仅有租赁公司的业务性质较接近融资公司,财政部草拟中的融资公司管理法规,将其定义初步界定为「不吸收大众存款,承做中小企业与一般消费者有关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
内部报酬率-IRR(Internal Rate of Return)
系衡量投资决策是否值得采行的一种方法,将该项投资完成後,於其存续期间内所可能产生的一切现金流入,依某一贴现率折算成现值,当此现值总和等於投资成本之现值总和时,则此一贴现率即为该项投资之内部报酬率,若此一报酬率大於资金成本率,表示该项投资具可行性。
保证金交易-Margin Trading
北京报关员考试 金融机构或证券经纪商为使投资人能买卖证券,对投资人贷款或融券,投资人依规定缴纳保证金後,即向证券商等申请融资或融券,例如客户只须缴纳一部分现金,即可购买股票,股票市价与缴交现金间的差额,由证券商垫付,股票须质押在贷款机构里,当购买的股票价格下跌到低於最低保证金比率时,客户必须再缴交自备款或用证券补足,否则券商可把抵押的证券卖掉,客户归还融资本息後取回担保品(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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