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随着对外贸易的发展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走向国际市场。他们面临着来自国际市场上各种难以预料的风险。当前,比较突出的是资产泡沫、货币储备格局变化、危机滞后影响、债务危机、外贸结构风险等五大风险因素。因此,加速推行出口信用保险,以便出口企业避免收汇风险,保证出口企业能够正常经营,显得日益重要。那么什么是出口信用保险?出口信用保险对外贸企业有哪些作用?如何在新的贸易环境下完善我国的出口信用保险?是迫切需要解决的课题。
二、出口信用保险概述
1.出口信用保险起源发展
出口信用保险是一国为推动本国的出口贸易、保障出口企业的收汇安全而制定的一项由国家财政提供保险准备金的非营利性的政策性保险业务。
出口信用保险诞生于19世纪末的欧洲。1919年,英国建立了出口信用制度,成立了第一家官方支持的出口信贷担保机构——英国出口信用担保局(ECGD)。其后至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前,欧美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相继建立了以政府为背景的出口信用保险和担保机构,为本国的出口和海外投资提供政策支持。上世纪60年代以后,包括我国在内的众多发展中国家也纷纷建立自己的出口信用保险机构。
2.出口信用保险种类及保险对象
出口信用保险分为: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和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出口信用保险承保的对象是出口企业的应收帐款。承保的风险主要是人为原因造成的商业信用风险和政治风险。商业信用风险主要包括:买方因破产而无力支付债务、买方收货后超过付款期限四个月以上仍未支付货款、买方因自身原因而拒绝收货及付款。政治风险主要包括因买方所在国禁止或限制汇兑、实施进口管制、撤销进口许可证、发生战争、叛乱等卖方、买方均无法控制的情况,导致买方无法支付货款。而以上这些风险,是无法预计、难以计算发生概率的,因此也是商业保险无法承受的。
三、出口信用保险对外贸企业的作用
1.有利于外贸企业降低收汇风险
出口信用保险弥补了货物运输保险所不能涵盖的买方商业信用风险和国家政治风险的空白,保证了出口商的收汇安全,使其能够避免坏账,保持良好的财务纪录。一般情况下,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可以赔偿商业信用风险所致损失的80%-90%,政治风险所致损失的90%。这样可以大大减少因进口方无理拒付货款或周期性困难、破产倒闭等原因导致出口商蒙受损失的担忧,使收汇有了一定的保障,减少了出口收汇风险。
2.有利于外贸企业采取灵活的贸易方式,开拓多元化市场
随着国际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出口商的竞争手段也呈现多样化。从质量、价格、交货期直至支付条件等不一而足。其中,灵活多样的支付方式和富有弹性的非信用证支付条件(D/P、D/A、O/A)成为出口竞争能力的一个主流趋势。有了出口信用保险,出口商便可通过缴纳少量保险费将承担的收汇风险转嫁给出口信用保险机构,从而灵活采用D/P、D/A、O/A等非信用证方式开拓国际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