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谈判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三点:
(1) 由于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拥有大量的商务船只,和中国租船公司租赁大量的外国船只,因此在我方报交货方式时,应考虑我方的运载量,充分利用这些船只。故在大额商务交易中,进口时宜选FOB价,出口时选CIF价。
(2) 当国外市场呈现激烈的上升趋势时,出口时应报FOB价而非CIF价,然而,如客户坚持CIF价,建议调整我方价格,将我方佣金加在内以免运费上涨。相反,在这种情况下,进口时应报CIF价。
(3) 装运费和卸货费因国而异,当装运费在海外港口比较高时,应报FOB平舱价,如运输大批货物时,应报FOB平舱加里舱价,出口时船舱交货价比CIF价更合适,因为其明确要求国外客户付卸货费,所有这些适用于装运整船货物所需费用而不适于班轮运输所需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