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81042]
问题标题:关于香港工程船舶在大陆施工的报关问题(续)
问题内容:您好,十分感谢上次您的专业回答,请问,我公司香港牌照的施工船舶进入大陆水域施工(已有各个政府部门的施工许可),除了按照正常的国际航行船舶进行申报并缴纳吨费以外,是否还有其他的海关管理规定?谢谢您的耐心回复!谢谢!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根据总署规定,外籍工程船舶进出境应既视为国际航行船舶,又视为进出口货物。因此,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向海关办理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境手续,缴纳吨税;进出口收发货人应向海关办理货物进出口手续。在货物进出口申报时,贸易方式取决于合同规定。另外,外方自带进境并在工程完成后复运促进的外籍工程船舶,不适用《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无需申请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