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85326]
问题标题:日本邮递到上海的二手相机支付关税。
问题内容:海关同志您好,我有个朋友打算从日本那边寄送3个二手单反相机过来,通过邮局邮递发送。为避免走私的嫌疑,请问在上海哪些地点可以支付关税?支付关税以后是否意味着物品就是合法入境?
答:答:您好!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第43号公告,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以外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达到起征点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和《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完税价格表》征收进口税。您可就补开税单问题咨询现场海关,上海海关驻邮局办事处负责对上海口岸邮运进出境包裹、快件、印刷品音像制品的实际监管,办公地址在武定路458号洪安大厦2楼,咨询电话:021-62673123;您也可以提供分运单号,直接咨询12360热线。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与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