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85614]问题标题:一般贸易出口是否需要合同问题内容:今年海运出口了几票货,用的是不同的报关行,有的要合同,有的不要,但都顺利通关了。 请问:海运出口已实行了无纸化,现在一般贸易出口是不不需要提供合同了?进口呢? 多谢不吝指教!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答:感谢你司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申报管理规定》规定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到海关现场办理接单审核、征收税费及验放手续时,应当递交与电子数据报关单内容相一致的纸质报关单、国家实行进出口管理的许可证件以及海关要求的随附单证等。进出口报关单应当随附的单证有:(一)合同;(二)发票;(三)装箱清单;(四)载货清单(舱单);(五)提(运)单;(六)代理报关授权委托协议;(七)进出口许可证件;八)海关要求的加工贸易手册(纸质或电子数据的)及其他进出口有关单证。海关应当留存进出口许可证件的正本,其余单证可以留存副本或复印件。通关无纸化模式下,海关仍然要对报关单及其随附单证的电子数据进行审核。无纸化只是单证形式或数据的电子化,并不是不验核单证。因此,企业应予以提交的相关单证和海关要求提供的其他单证,仍应依照规定提供。若有未竟事宜,请拨打12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