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63129]
问题标题:从加拿大寄iphone4s从青岛报关进东营
问题内容:我托加拿大的亲戚购买了两台iphone4s,用的UPS快递。加拿大那边的快递公司告诉亲戚可以同时寄出两台,就两台放在一个包裹里寄了回来,包裹价值1600加元。现在已经在青岛海关等着报关。UPS说两台不允许同时进入,我想请问,可以允许两台同时报关么。都是属于个人使用。要是不允许那可以办理退运么。UPS的说海关会让保留一台罚没一台,有这么个说法么。很急,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海关总署2010年第43号公告规定,(一)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二)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三)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根据上述规定,上述一部手机因其无法分割虽已超过1000元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进境物品,适用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之日实施的税率和完税价格。进口税=完税价格*进口税率(上述手机的税率为10%)。另一部应办理退运手续或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