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77807]
问题标题:美国寄来的包关税和清关费用
问题内容:从美国寄回来的单个包,美国售价大概500美元,请问如何征税?要缴纳多少税费?可以以个人物品报关吗?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厦门海关
答: 来信收悉。 一、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第43号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的公告》(公告〔2010〕0043),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二、若可按个人物品征税,则根据材质等适用不同税率,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15号)。 以上监管依据供参考,具体以实际监管情况为准。谢谢你对海关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