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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关: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72号中分离运输行李的疑问

问题编号:[177486]


问题标题:关于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72号中分离运输行李的疑问


问题内容:分离运输行李是什么意思,留学生出境前,找了托运公司先行将一些生活用品托运到日本,这属于分离运输行李吗?我上机出国或者回国时身上只带一个包,就一些衣服,其他的行李都托运进出境,这样我是走红色还是绿色通道,如果是行李和我坐同一班次飞机,进出境,是走红色还是绿色通道?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分离运输行李指旅客在其进境后或出境前的规定期限内以托运方式运进或运出的本人行李物品。进境手续:应当进境时向海关申报,并自旅客进境之日起6个月内(含6个月)运进。旅客应持本人护照、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提货单证、物品清单等到进境地海关办理征免税验放手续。海关办理验放手续时,连同已放行的行李物品合并计算。出境手续:物品所有人在出境前持有效出境证件向海关提出申请,核准后办理托运手续。邮寄进口分运行李,寄件人应在包裹上标明“分离运输行李”字样。邮包寄达后,收件人应把“行李物品申报单”交海关验核。应走红色通道向海关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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