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83163] 问题标题:小兒快斷糧了, SOS 问题内容:1個月前由荷蘭寄送8罐奶粉給剛出生的小兒, 誰知到上海一個月都未清關, 也沒收到海關交稅的信件, 打去郵政說得問海關, 打到12360又說得問郵政, 小孩都快斷糧了, 請幫幫忙, 荷蘭郵政追縱單號: CP203960784NL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您好!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第43号公告,按照个人邮递物品管理,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以外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达到起征点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和《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完税价格表》征收进口税,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海关税款目前由邮政负责代收,上海海关驻邮局办事处负责对上海口岸邮运进出境包裹、快件、印刷品音像制品的实际监管,办公地址在武定路458号洪安大厦2楼,咨询电话62728748-6202,您可就有关问题进行咨询。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