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什么叫进出境旅客通关?
答:进出境旅客通关,系指进出境旅客向海关申报,海关依法查验行李物品并办理进出境物品征税或免税验放手续,或其它有关监管手续之总称。
问:旅客通关应遵循什么基本原则?
答: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监管办法》的规定,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必须通过设有海关的地点进境或出境,接受海关监管。旅客应按规定向海关申报。
2.除法规规定免验者外,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应交由海关按规定查验放行。海关验放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以自用合理数量为原则,对不同类型的旅客行李物品规定不同的范围和征免税限量或限值。
3.旅客进出境携有需向海关申报的物品,应在申报台前向海关递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海关规定的其它申报单证,按规定如实申报其行李物品,报请海关办理物品进境或出境手续。其中,携带中国法律和政府检疫法规规定管制的物品,还要向海关交验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或者证明。
旅客行李物品,经海关查验征免税放行后才能携离海关监管现场。
4.在实施双通道制的海关现场,旅客携带有需向海关申报的物品时应选择“申报”通道(亦称“红色通道”)通关;携带无需向海关申报的物品的旅客,则可选择“无申报”通道(亦称“绿色通道”)通关。
5.经海关验核签章的申报单证请妥善保管,以便回程时或者进境后凭以办理有关手续。
海关加封的行李物品,请不要擅自开拆或者损毁海关施加的封志。
问:什么是旅客申报?
答:旅客申报,系指进出境旅客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规定的义务,对其携运进出境的行李物品实际情况依法向海关所作的书面申明。
问:旅客申报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答:1.按规定应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的进出境旅客通关时,应首先在申报台前向海关递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海关规定的其它申报单证,如实申报其所携运进出境的行李物品。
进出境旅客对其携运的行李物品以上述以外的其它任何方式或在其它任何时间、地点所做出的申明,海关均不视为申报。
2.申报手续应由旅客本人填写申报单证向海关办理,如委托他人办理,应由本人在申报单证上签字。接受委托办理申报手续的代理人应当遵守进出境旅客通关规定对其委托人的各项规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旅客向海关申报时,应主动出示本人的有效进出境旅行证件和身份证件,并交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主管部门签发的准许有关物品进出境的证明、商业单证及其它必备文件。
4.经海关办理手续并签章交由旅客收执的申报单副本或专用申报单证,在有效免税外汇商品或办理其它有关手续时,主动向海关出示。
5.旅客向海关申报时,应按规定填报所带行李物品。做到完整、真实、清楚。申报单证上所列有关各项内容,都要填写,并且要如实申报,申报内容与实际所带物品相符。申报不实或伪报、瞒报,旅客应负法律责任,海关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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