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标题:关于邮寄维生素类非处方药问题内容:您好. 打算从美国邮寄10瓶维生素类非处方药入境给父母用.想请问1下,10瓶是否为合理自用范围? 还有,就是,海关对此类药的计税价格是多少? 如果被估总量超过1000,会怎么样? 补税可以入境,罚款,还是没收? 谢谢您的回答.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提问人:lovelywang答:根据规定,普通维生素可以邮寄进境。 个人邮寄物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并不得超过一定限值。寄自或寄往国外的个人物品,每次允许的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对寄自国外的邮包每次免税额为人民币500元。超出上述规定数额但仍在合理数量以内的个人物品,由进境物品的纳税义务人缴纳进口税后放行;如经海关审核超过自用、合理数量的应当按照进口货物依法办理手续,即按货物而不是物品办理征税放行。具体以通关时现场海关审查验核后确认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