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68954]
问题标题:从台湾邮寄邮寄奶粉到大陆,一次限多少
问题内容:想从亲戚从台湾邮局邮寄奶粉,奶粉购买大约160元人民币,总价值不超过800元人民币,那就是5罐就一定不会被扣吗》,假如超过了,价值1200元,那是按1200元还是按超出的400元的10%交纳关税呢 ,这种情况需要提前报关吗 。。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厦门海关
答:提问人,你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2010年43号公告》,你提问中可能涉及以下规定的适用,供参考: 一、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也就是说,应征进口行邮税款超过50元的,就全额征收。至于物品的价值、税率如何确定,请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2012年15号公告》。 二、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也就是说,像台湾寄来的个人物品,限值800元,超过要报关,而不是适用个人物品征税。 三、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以上解答供参考,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