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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关:个人物品[170695]

问题编号:[170695]


问题标题:个人物品


问题内容:从洛杉矶发往成都的运单号是TX000793383US 快递公司是合众速递转EMS快递快运 收货人电话是18782953110 物品是一把乐器 电吉他 请查询什么时候可以清关 以及缴税问题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您好,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第43号公告,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以外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上海海关驻邮局办事处负责对经由上海口岸邮运进出境包裹、快件、印刷品音像制品的实际监管,办公地址在武定路458号洪安大厦2楼,您也可以提供运单号拨打咨询电话:62728748转6202。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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