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71346]
问题标题:ebay购物
问题内容:续上一个问题:“咨询的商品编码为9027500000的商品,超出个人邮寄(旅客携带)物品范围,应按照货物办理相关手续。” 您的回复的意思是不管这个物品是否属于个人使用,都不能按个人物品办理通关手续吗?也就是说因为商品的属性而决定它不能按个人物品办理通关手续对吗?如果理解是正确的,请告知相关的法规或文件。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您好,根据海关2012年15号公告规定,海关对"个人物品"一般是指个人日常生活所必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所列物品,并办理个人物品进境手续。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与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