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71875]
问题标题:关税问题
问题内容:您好,本人亲戚从马来西亚邮递一部价值1000——1200人民币的手机过来广州。取快递的时候,邮政说要收取210元人民币的关税?请问为什么要收这个关税呢?又是根据什么标准去收取差不多20%这么贵的关税呢?这样合理吗?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广州海关
答:zoeliang: 您好!根据现行相关规定,海关对个人邮递进出境物品的限值规定为:寄自或寄往港澳地区的个人物品,每次允许进出境的限值为800元;寄自或寄往国外的个人物品,每次允许进出境的限值为1000元。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手机属于海关规定的20种不予减免税商品之一,个人每次只能邮寄一台入境,且需征税进口,税额等于完税价格*税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2012年第15号公告》规定,键盘式手机完税价格为1000元人民币,税率10%;触屏式手机完税价格另行确定,税率10%。实际办理时,应由主管海关根据物品实际情况核定。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