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58543]
问题标题:分离托运行李提取问题
问题内容:您好!我妻子8月27日从英国访学回国。根据规定,其中40公斤行李是采取分离托运的。由于个人的航班是从伦敦到北京出关再转杭州的,而托运的行李是直接运到杭州的。在办理托运和出关时,都未有任何提示说要办理分离行李申报单。现行李通知已到杭州,但杭州海关需要出示北京海关签发的申报单才能放行,说申报单要在出关也就是在北京办理。请问我们现在这种情况怎么办?是否需要为了取行李个人要亲自到北京去办理手续?有没有替代的办法,因为我妻子现在生病在医院住院,行李内容均为个人在国外日常生活用品和换洗衣服。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9号)相关规定,旅客以分离运输方式运进行李物品,应当在进境时向海关申报。经海关核准后,自旅客进境之日起六个月内(含六个月)运进。海关办理验放手续时,连同已经放行的行李物品合并计算。 如旅客入境时未向海关申报,请到分离运输行李入境地海关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