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65899]
问题标题:境外邮寄iPhone手机一部到国内具体应该怎样收税?
问题内容:前几日我收到从美国邮寄过来的iPhone 4S 手机一部,就单独一部手机家人去邮政总局海关办事处办理手续,(当时没拆封检验前不知道朋友寄来新手机,原以为是旧的,告诉工作人员是旧的)。拆封后当时家人也没出示价格单,海关工作人员口头说iPhone的完税价格是4500最终收取450元关税。个人质疑有几点:一、根据海关相关条例及本人实际情况单独一部手机应该作为个人物品而不该作为货物处理:二、海关工作人员当时也没有出示具体的海关关于iPhone完税价格的规定。我了解了有很多和我一样情况的人在国内其他地方却只交了150元关税,为什么会有不同进口税的情况发生?我在网上查找了海关总署2010年43号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及海关总署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我认为海关总署没有明确规定声明iPhone要归类到第19类,所以iPhone还是应该归纳到第27类电话机中,而电话机完税价格就是1500,税率是10%,所以我应该缴纳150元而不是450元关税。请问我的质疑是否有道理,如果海关真的多收了关税,可以退么,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进口税税额=完税价格×进口税税率。海关按照物品实际报验状态,根据《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和《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对物品进行归类,确定完税价格和适用税率。iphone 4S手机进口税率为10%。海关对进口物品的价格有审价权。